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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全省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1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3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3年9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所作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同年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即《关于交办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13〕58号)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逐条研究,并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督促和落实。通过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加强了科技进步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全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了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力营造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引导和促进创新资源向优势产业、重点企业聚集,向基层和一线聚集;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改革科技人才服务一线评价机制,引导科技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服务,推动了全省科技进步事业发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