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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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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5月13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议认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自2000年8月1日实施以来,对加强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和调整,原有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同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宜继续执行,应当予以废止。为此,建议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该决定。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