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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省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切实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和谐湖北建设,全面完成了人大批准的预算。
2007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590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增长24%。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93.6亿元,营业税完成139.6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4.9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4.7亿元。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56亿元(含中央专项282.7亿元),比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20%。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7510696万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15813万元,为预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9.4%;中央补助收入4904593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13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22264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52151万元,调入资金1700万元。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7424768万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719750万元,为预算100.1%;上解中央支出3107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500892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5367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48321万元,为预算的104.7%;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12815万元,为预算的103.7%;教育支出完成189455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6399万元,剔除预算执行中调整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0000万元后,为预算的10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92543万元,为预算的1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67418万元,为预算的100.2%;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092万元,剔除预算执行中医疗改革经费结转下年使用11872万元后,为预算的102%;环境保护支出完成8706万元,为预算的187.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6168万元,为预算的255.4%;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00603万元,为预算的108.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8960万元,为预算的456%(主要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将省交通厅历年收费纳入预算收支管理,相应增加了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完成80430万元,剔除预算执行中调整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7245万元后,为预算的101%;其他支出完成303840万元,为预算的88.5%(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预备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等预留支出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城乡社区事务和交通运输等科目中)。
省级财政收支相抵,2007年预计结余85928万元。结余资金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已转入2008年安排支出。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所变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7年预算执行中,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争取中央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专项资金达到28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亿元,公共安全9.4亿元,教育14.7亿元,科学技术2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6.3亿元,医疗卫生16.7亿元,环境保护23.8亿元,城乡社区事务5.9亿元,农林水事务45.5亿元,交通运输16.5亿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30.6亿元,其他支出2.9亿元。
2007年预算执行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整合财政资源,支持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筹措资金5亿元,支持原省属企业改制重组;拨付贷款贴息资金1亿元,支持下放到地方的省属企业和市县国有企业及部分市县特困企业的发展;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职工安置补偿工作;继续支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支持军工企业、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二是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和“千亿元产业计划”。安排基本建设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光电子、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软件、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发展。安排2.7亿元工业生产调度资金,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生产。安排科技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资金2.7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政府采购的扶持和导向功能,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安排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贴息、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等资金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办好第三届中博会,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发展。安排5800万元,支持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环保事业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筹措资金8540万元,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体系建设;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饮用水安全、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保、环保科技示范推广以及改善生态环境;安排5.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五小”改造及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强化排污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支持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四是支持武汉城市圈和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创新税收分享机制,支持武汉城市圈发展。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武汉市相关领域的改革创新与试点试验。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武汉等港口建设。坚持财力下移,将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延续到2008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07年,省对市州、县(市、区)的各项转移支付达到636亿元,是2002年的2.97倍。五是支持担保体系建设和利用政策性贷款工作。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基本形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达到42亿元。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开发银行已核准我省政策性贷款50.2亿元,发放贷款40亿元,促进了县(市、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我省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支农投入,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涉农专项资金122.1亿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增加18.2亿元,增长17.5%。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7.1亿元,用于全省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筹措资金15.9亿元,支持全省堤防整治、水库整险加固和中小灌区改造。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2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4100万元,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资金1亿元,继续支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6.3亿元,支持饮水安全工程;安排“一建三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兴林抑螺专项资金1000万元、农机购机补贴资金2620万元、晚血病人救治资金1634万元,支持血防综合治理“整县推进”。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安排板块建设资金8000万元、林业产业建设资金1000万元、国有农场现代化建设资金20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资金3000万元,资助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设置创新岗位。拨付资金1.7亿元,培育和发展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支柱产业;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7亿元,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粮油精深加工;筹措资金5600万元,支持粮食仓储企业仓库维修;筹措资金3000万元,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筹措资金3.7亿元,用于能繁母猪补贴、种猪补贴、生猪疫病防治和扑杀补助,支持能繁母猪保险;筹措资金7075万元,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拨付水稻良种补贴3.9亿元、小麦良种补贴1300万元、棉花良种补贴3000万元、油菜良种补贴1.9亿元、粮食直补资金7.1亿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资金11亿元,支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拨付资金7.9亿元,继续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四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筹措资金22.4亿元,支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安排资金7.9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水平。拨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9050万元,贫困地区“雨露计划”培训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筹措资金4.1亿元,将116万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到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筹措资金12.7亿元,支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措资金4761万元,对符合政策的对象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筹措资金3000万元,购置流动舞台车和电影放映车,支持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筹措资金7600万元,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维护和卫星覆盖;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朝阳工程及场馆设施维修。五是加大农村救助与扶贫力度。筹措资金4000万元,帮助1万户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7亿元,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筹措资金2850万元,对3.2万城乡孤儿给予重点救助。六是支持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拨付资金1.5亿元,支持防汛抗旱工作;拨付资金4.6亿元,支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安排1.6亿元库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库区经济发展。
(三)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4.8亿元,按时发放了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金;筹措资金42.3亿元,从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三年累计人月均提高养老金250元;筹措资金23.5亿元,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筹措资金7000万元,支持全省困难国企和已改制关闭破产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安排资金7100万元,全面启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安排资金4379万元,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筹措资金16.6亿元,支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办法,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重病重残家庭、双下岗家庭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予重点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从2002年的45元提高到2007年的87元。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妥善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爱滋病防治、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工作。三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累计筹措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8.1亿元,为高校、高职和中职贫困生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筹措资金8313万元,支持办好“八艺节”和“六城会”。安排资金7.6亿元,用于省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等文体场馆建设和省博物馆免费开放。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资金1980万元,支持科普事业。四是逐步提高党政机关和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安排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5.5亿元,提高基层公检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安排3000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支持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筹措资金11.3亿元,提高全省监狱系统的经费保障能力,支持监狱系统改革。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经费2224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7亿元,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党员教育。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3311万元,支持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同时,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9亿元,对各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给予补助。五是帮助解决物价上涨导致的生活生产困难。拨付资金近2亿元,对困难群体和高校学生给予生活补贴;拨付资金4.8亿元,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六是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筹措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用于落实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省管县(市)财政体制与市管县(市)行政体制的有机结合。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分配、管理制度,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对产粮大县、人均财力偏低县(市)以及撤并乡镇、政法经费保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等工作给予奖励和补助。二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省直部门全面编制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并在省垂管部门开展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市(州)级80%以上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县(市)级达到70%以上;省市县三级一级预算单位和全部乡镇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省市县三级全部实现财税库横向联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展顺利;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48亿元;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深入,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资金57.3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安排资金4亿元,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筹措资金1.9亿元,推动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实施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法制与税政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做好所得税“两法合并”和中部地区实施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运行状况的监督。继续开展县(市)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和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对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等17项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并对全省财政所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完善了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系。三是加强会计监督。配合做好《会计法》执法大检查。推动会计建账监管改革,出台了《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开展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改革,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服务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全省市州、县(市、区)共建立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116个,乡镇建立免费查询点3008个,公开财政专项资金55项189.3亿元。五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为全省财政改革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回顾过去五年的财政工作,各级财税部门坚持“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公共财政框架初步建立,全省财政实力显著增强: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按照可比口径,2007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2002年增长1.78倍。二是收入质量稳步提高。按照可比口径,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02年的65.9%提高到2007年的73.5%。三是县(市、区)财政实力稳步增强。全省76个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从2002年的8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41亿元,增长70%;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由2002年的1.2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3万元,增长150%;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2002年的390元增加到2007年的1033元,增长165%。四是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2002年的53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256亿元,增长136%。在财力稳步增长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基本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各级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财税系统辛勤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省以下财政体制仍需不断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科学规范;二是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与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特别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政府性债务负担依然较重,清理、化解工作难度大,影响财政运行的问题不容忽视;四是财经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坚持科学、精细管理理念,努力提升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155亿元(不含中央专项),比上年增长18.7%。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各市州、县(市)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省财政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08年省级预算草案如下:
省级财政总收入为7812945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75050万元,剔除2007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增长12%;中央补助收入5048115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16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185923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85367万元,调入资金1700万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7811967万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023037万元,增长17.6%;上解中央支出3162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537270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000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455万元,增长4.5%;公共安全支出236540万元,增长11.1%;教育支出202151万元,增长6.7%;科学技术支出28986万元,增长9.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954万元,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032万元,增长15.9%;医疗卫生支出58537万元,增长8.2%;环境保护支出9849万元,增长13.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42万元,增长6.1%;农林水事务支出108064万元,增长7.4%;交通运输支出20472万元,剔除上年预算执行中将历年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的一次性增支因素,增长8%;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95023万元,增长18.1%。
2008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执行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遵循了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体现了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了财力下移、关心基层的思路,集中财力办关系民生的大事。省级预算支出中,用于关系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支出达到98.4亿元,比上年增长75.8%,其中: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改善农村困难居民居住条件的支出达到1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用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相关支出达到2.5亿元,比上年增长35.8%;用于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的相关支出达到44.2亿元,比上年增长97.9%;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相关支出达到1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1%;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相关支出达到2.4亿元,比上年增长44.8%;用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支出达到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6.6%;用于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支出达到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0.4%;用于支持老区建设和扶贫工程的支出达到1.6亿元,比上年增长28.3%。
2008年省级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08年预算
2008年,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支持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在确保科技投入增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财税扶持措施,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有机结合。二是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支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有效使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四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群,支持实施“千亿元产业计划”和精品名牌战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引导旅游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五是继续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创新税收分享机制,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服务。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不断健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增加投入的同时,积极创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的投入机制,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投入政策。科学分配支农资金,创新支农投入方式,推进支农资金整合,通过以奖代补等引导激励手段,调动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工作。落实扶持生猪、奶业和油料生产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三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技术推广。扶持特色农业、畜牧水产业发展和绿色无公害产品生产,促进农产品加工园区、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品牌发展。支持动物防疫和农业病虫害防治,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四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支持乡村道路、电网、通讯、安全饮水和沼气等工程建设。支持实施“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按政策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建立扶贫资金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转移支付、项目建设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给予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更多的帮扶。六是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化解“普九”债务为突破口,加强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三)积极支持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一是保障优先发展教育。从今年秋季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民工同住子女与城市户籍学生同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国家课程教科书免费发放政策,免费提供省政府审定的地方课程教科书。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二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全覆盖,政府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将城镇非就业居民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深化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等工作。落实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四是加强廉租住房保障。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大财政对廉租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投入。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财政监管。五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落实好“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政法经费保障制度,支持基层政法基础建设,按照收支彻底脱钩的原则全额保障政法部门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六是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公共性财政支出导向,完善筹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等事业发展,支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间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市州本级收入激励机制,继续支持市州加快发展;落实省对县(市、区)财政激励政策,健全和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乡的支持力度。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乡财县管”模式,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二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公平优先、注重效率、增进和谐的原则,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奖补力度,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省以下财力差异调节机制和重点支出保障机制,逐步实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和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预算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范围,对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并向乡镇延伸。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非税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
(五)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一是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并及时批复预算,严格预算调整规程,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和考评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二是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和网络、招待”等支出增长。全面推广应用公务卡。严肃财经纪律,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强化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以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四是狠抓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基本数据信息、定员定额、项目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五是提高财政服务质量。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不断提高财政服务质量。六是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监督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七是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0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