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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5年5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乐成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4月中旬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送财政经济委员会征求意见。5月13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27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落实,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措施,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服务业集聚。二是服务业投资力度明显加大。2014年,全省服务业完成投资1303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3.6%,居全省投资的主体地位。三是服务业经济总量保持较快增长,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349.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扭转了2006年以来服务业比重持续下降的局面,占GDP比重达到41.5%,比2013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全省商贸流通、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房地产、文化、科技、软件和信息、健康服务、电子商务十大产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服务业新业态不断壮大。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高度重视服务业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服务业发展考核评价力度,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改革步伐,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垄断壁垒,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规模、提档升级。三是超前谋划“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以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实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为抓手,科学确定未来五年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更为强劲的发展支撑。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主任会议审议后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