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号)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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