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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1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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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乐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面对近年来少有的严峻复杂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遵循“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狠抓各项政策落地和工作措施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上半年,全省经济呈现“趋稳向好、竞进调适”的特点,年初经济增速过快下滑的态势得到遏制,积极因素不断积累,主要指标增速仍保持“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改善、活力增强。
表1 上半年我省与中部、全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对比情况(单位:%)
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13104.78亿元,同比增长8.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1%;出口总额增长15.3%;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9.8%;城镇新增就业45.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左右。一、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看,全省出口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新增就业、节能减排等指标基本实现“双过半”任务,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增速离年初制定的目标有一定差距,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见附件1)。
从“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看,总体较好。12项约束性指标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等8项指标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其他4项指标预计期末可以完成规划目标。18项预期性指标中,服务业就业比重等6项指标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生产总值等8项指标预计期末可以完成规划目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等2项指标经过努力有望接近或完成规划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等2项指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见附件2)。
图1 “十二五”以来我省GDP增长情况

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运行“趋稳向好”
一是经济增速过快下滑的势头得到遏制,筑底向稳趋势增强。一季度我省经济增速回落幅度之大超出预期、超出全国。面对严峻复杂的开局形势,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有力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全省新项目规划工作汇报会、县域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落实及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全力应对经济下行,经济增速过快下滑的势头得到缓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连续几个月保持在相对平稳的区间,二季度新开工项目个数较一季度大幅增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环比有所回升。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7、1.9、5.6、1.8、14.4个百分点。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生产总值增速居全国第6位、中部第2位。
图2 2014下半年以来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变化情况

图3 2013年来我省GDP增速在全国的位次变化情况

二是农业和服务业保持稳定。全省夏粮总产504.45万吨,比上年减少1.15万吨,略有降低;棉花面积进一步调减,早稻、中稻和玉米种植面积稳中有增;油菜籽总产260.15万吨,比上年增加3.2万吨,连续20年保持全国第一。服务业发展提速,旅游业、金融业、信息服务等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5%,比去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占比连续3年回升。
三是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2.3%,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国第六位,城乡居民收入与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四是物价总体稳定。上半年,全省CPI同比上涨1.6%,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环比略有回升。
五是要素保障总体平稳。上半年,全省账面新增本外币贷款2169亿元,考虑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因素,可比较去年同期多增619亿元,实际新增贷款规模居中部第二位,社会融资成本整体有所降低。用地、用电、用工等保障基本正常。
图4 “十二五”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图5 “十二五”以来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二)经济转型步伐加快
一是产业结构良性调整。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全力推进“四六十”行动方案,狠抓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加快培育新增长点。上半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47.5:45.5,服务业占比由2010年的37.9%提高到45.5%,二、三产业协调拉动经济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轻工业增加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增速分别快于工业平均增速4、3.1、2.4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5.7%,增速低于全省工业2.5个百分点。
图6 “十二五”以来我省三次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图7 “十二五”以来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变化情况

图8 “十二五”以来我省六大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
工业增加值比重变化情况

二是投资、消费结构趋向优化。积极对接国家“七大投资工程包”和“六大消费工程”,全力实施“三个主题年”活动,着力稳定内需动力。上半年,294个省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86.1%。基础设施、技术改造、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2.4%、28%、19.4%,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7.5%。信息通讯、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等新的消费热点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方式加快发展。上半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100亿元,同比增长37.1%,规模居全国第八位、中部首位。住房消费有所回暖。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比一季度加快9.7个百分点。
三是区域结构趋向协调。上半年,全省各地各显其能,主动作为应对经济下行。“一主两副”对稳定全省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武汉市投资总量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位,襄阳、宜昌两市的投资、工业等指标增速保持在全省前列。荆门、孝感、黄冈、天门等地创新方式方法,着力缓解企业困难、促进项目落地、加强招商引资等,经济保持相对稳定。
四是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认真抓好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继续抓好节能减排。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左右,四项污染物减排符合进度要求。
图9 “十二五”以来我省民间投资占比变化情况

(三)竞进调适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始终坚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和“1.5系数”发展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党委、政府的积极主动作为提振社会和企业信心。
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释放市场活力。22个改革专项领导小组194项年度改革任务、13个重大改革项目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率先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上半年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9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总数再减少16%。投资项目省级网上联合审批平台二期工程加快建设。新一轮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展开。《湖北省涉企收费清单》编制出台。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加快。修订公布《湖北省定价目录》,削减政府定价的实际比例达到66%。省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国企改革重组步伐加快,机场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出台实施。财政、金融、农村等领域改革创新步伐加快。试点示范力度加大。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23项改革事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等试点稳步推进。创新创业内生动力增强。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三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企业类市场主体数量首次突破80万户。全面推进“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残疾人创业“双百工程”等进展顺利。武汉市被国家列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
另一方面,积极应对新常态,务实担当、主动调适。全省上下坚持铁肩担难,创新进取,“以湖北之进服务全国之稳”的担当意识和“先动手、再伸手”主动作为的发展竞进思路赢得了各方赞赏,促成了一批重大项目、国家投资加快落户湖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争得了先机。上半年,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中三角”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一批重大规划和意见出台实施,鄂北水资源配置、武十铁路、农村电网改造、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整治工程、长江中游武汉航运中心、三峡枢纽综合立体运输体系、天河机场三期等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顺利推进。“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成功处置,“小城大爱”精神广为传颂,中博会、华创会等大型活动成功举办,我省竞进发展的气场进一步浓厚。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势头较好,对外贸易保持稳定,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投资合作保持中部前列。
图10 “十二五”以来我省市场主体和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四)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半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7.8%,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
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荆楚校园行、“春风行动”等活动,积极引导重点项目和企业吸纳就业,多渠道稳定就业。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截至6月底,全省“五项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65.3万人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7万人。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半年,全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27.99万套,基本建成14.54万套,分配入住7.27万套。
图11 “十二五”以来我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变化情况

二是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成效明显,扶贫开发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四大片区扶贫攻坚、“616”对口支援、“1+1”对口帮扶、脱贫奔小康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全省建成农村公路8904公里,完成全年目标的80%;已通客车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6%;解决16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全年目标的55.3%。
三是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和中高职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拓展乡村(社区)医生居民契约服务。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在全国经济普遍下行的大环境下,上半年能取得以上成绩,来之不易。这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经济形势的分析把握是科学正确的,采取的应对举措是有力有效的。这些成绩是省人大、省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和衷共济、克难奋进的结果。
二、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经济运行仍处在增速下行的通道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稳增长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一是完成目标任务困难增大。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掉年度计划目标0.3、1、1.8、0.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等指标与“十二五”规划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主要指标增速全面回落且幅度大。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较上年同期回落0.8、3.4个百分点,回落幅度大于全国0.4、0.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创近十年来新低,尤其是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个数同比减少29.2%(其中亿元以上工业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32%),是多年来少有的。30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的重大工业增长点出力明显低于预期。三是实体经济困难仍难缓解。虽然各方面积极努力,但企业融资难、结构性用工用地难等问题仍然突出。上半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254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45亿元;其中表外融资规模同比减少1310亿元。调研中企业反映,大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中小企业贷款“过桥难”等问题仍然突出;人工成本刚性上涨,电费、社保费用负担相对偏重。四是市场信心不足。企业观望氛围较浓,对增加投资、兼并重组等意愿不强。部分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PPP试点效果尚不明显,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兼并重组等政策还不到位。部分地方和干部适应新常态能力不足,面对招商引资、投融资机制、统计和环保制度等政策调整缺乏积极的应对之策,甚至认为新常态下经济减速是必然规律,被动应付、听之任之,慢作为甚至不作为,机遇意识、主动作为精神不强。
第二、调结构的任务艰巨。我省此次经济回调幅度深,既有国内外经济大势、输入型通缩等外部影响,也有结构调整相对滞后等因素。从地区看,一些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市县下行压力明显偏大,部分市县工业增速较大幅度下滑。从行业看,汽车、钢铁、冶金、石化等传统支柱行业受产能过剩大势影响增幅放缓,食品、纺织等回升幅度有限,电子、医药等新兴产业受竞争加剧影响增幅出现回落。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块头偏小,且金融创新、人才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企业看,民营企业受法律、制度、政策等瓶颈制约仍然较多,参与混合所有制经营的积极性还不高。各行业内企业分化加剧,一些缺乏核心技术、先进管理和市场的传统企业,以及部分小微企业,受到的金融、成本、市场等约束日益增大,生存发展困难。
第三,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经济持续下行的传导效应进一步显现,财税金融、就业社保等领域的潜在风险需及早防范。一是财政减收导致基层支出压力增大。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4个市州6月当月税收负增长,而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公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增支因素增多,上半年23个县市区税收出现负增长。二是就业和增收压力逐步显现。企业用工需求趋缓,新增就业岗位减少,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今年达到43.8万人)碰头,下半年就业压力不容忽视。粮油棉大宗农产品受价格下降等影响再现销售难,务工收入增速放缓,农民增收压力增大。三是经济运行风险有所增大。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存量偏大,小贷公司亟待规范,企业“三角债”、跑路业主增多,股市波动风险增大,银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企业停产、半停产面有所扩大。
三、下半年宏观环境分析
下半年,宏观环境依然严峻复杂。一方面,国内外市场需求疲软、国内主要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积极因素不断积累。我们应在更宽广空间和更长经济周期中去化解矛盾,保持定力,把握机遇,增强信心。
第一,经济趋稳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省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仍有望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左右,在中部地区靠前的格局没有改变。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支撑稳健,就业、收入、物价仍保持总体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第二,经济趋稳发展的支撑条件没有改变。一是从发展大势看,美、日、欧等主要经济体弱势复苏。国内政策预调微调力度加大,近期中央密集出台扩大基础设施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下调工商业电价、降准降息等调控政策,效应逐步释放。5月份以来全国工业和消费、货运量增长环比回升,出口跌幅收窄,就业稳中有升,房地产逐步回暖。6月中国制造业PMI为50.2%,制造业企稳迹象进一步明确。二是从产业支撑看,我省房地产市场小幅回暖,基建工程建设加快,机械、建材等行业将有所改善;“互联网+”等业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持续升温。联想武汉基地等一批工业增长点下半年将加大出力。三是从投资支撑看,预计我省下半年还有2000多个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随着建设进度加快,对实现全年目标形成较强支撑。四是从要素支撑看,我省用电量、货运量保持缓中趋稳,信贷、用地、用工等保障总体稳定。
第三,处于战略机遇期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湖北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期、发展潜能释放期,“五局汇聚”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尤其是随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中三角”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等战略和规划转入具体实施阶段,将给我省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总体看,虽然下半年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促进经济发展趋稳向好的有利条件依然较多、机遇也多。通过积极主动作为,预计下半年经济运行态势有望略好于上半年,主要指标仍可实现或接近全年计划目标。
四、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下半年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上下要更加坚定地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要求,咬定目标,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运好“三口气”,进一步在稳增长上下功夫,应急谋远,统筹施策;进一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动作为,务实担当,全力打好稳增长、保目标、促“十三五”良好开局的攻坚战。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千方百计落实国家政策,着力稳增长
1.进一步坚定稳增长的信心。把稳增长作为紧要之务,一刻不能放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鼓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强化抓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增强积极创造新模式、新办法和主动适应新常态的自觉性,摒弃“以新常态为托词,回避矛盾不担当”和“片面理解不唯GDP,放松发展不作为”等不良倾向。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本年度计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度要求,对标对表,填缺补漏,细化、硬化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办问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清理近期出台的政策、措施,凡不利于稳增长、加重企业负担的,应停止执行或暂缓执行,进一步增强稳增长的合力。抓好舆论引导,对各地工作亮点及时总结推广,对国家“稳促调惠防”政策进行梳理解读。狠抓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推进会精神落实,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进一步营造抓落实、促发展、保目标的良好氛围。
2.狠抓国家稳增长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和政策跟踪审计反馈的问题,建立台账,细化责任,逐条整改到位。强化政策落实考评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过程可控、责任可查的管理闭环。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和“政策部署最先一公里”,强化政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绩效评估,及时研究促进国家政策落地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基层和企业。进一步加强经济监测分析和运行调节,建立完善省级“政策储备库”,针对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推出相关政策措施。
3.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有关要求,出实招、硬招,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与金融结合创新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全省范围内交易的有效方式,加快研究存量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二)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着力夯实发展基础
1.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好中求快、能快则快,争取完成全年投资增长18%以上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好“三个主题年”活动,健全分级负责制,定期召开全省投资调度会。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对在建项目实行“月报制”。对294个省级重点项目,各地要实行领导挂帅,责任到人,专班推进,全力解决好审批办证、征地拆迁、融资用工、环境维护等卡脖子问题,确保尽快开工和顺利实施。对年内确实难以开工的省级重点项目,要实施中期调整。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沟通,统筹做好省级重点项目的用地、资金、用工等保障工作。做好中央预算内存量资金清理及新增5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计划即到即转,7个工作日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快审批便利化改革,加大省级联审平台的覆盖和推广力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正向激励。
5.抓好重大项目的策划储备。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增加处于前期推进阶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比重。对接国家“七大投资工程包”以及新推出的筹划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现代物流、城市轨道交通等“投资工程包”,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相关计划、行动方案,为明年顺利开局奠定基础。
6.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一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重点围绕农业、林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环保、社会事业等行业和领域,通过政策支持、项目示范等,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营运。二是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跟踪中博会推介的PPP项目进展,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投资、贷款、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认真遴选一批项目,积极参加国家PPP项目推介会。进一步加强PPP模式的研究、推广、培训、指导等工作,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抓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支持仙桃市、宜城市、孝昌县等县市申报和开展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试点县城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县城供水、污水垃圾处理、防水排涝设施以及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四是强化产业基金和企业债券等支持。进一步壮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企业专项债券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等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拟发债企业反映的担保增信难、资产整合难、项目选择难等问题。积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7.抓好中央投资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一是大力争取国家支持。抢抓国家加大政策刺激力度的窗口期,围绕加快铁路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水十条”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水利、交通、农网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专班专人驻点,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和事项得到批准,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明年计划笼子。二是大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主动适应国家招商引资政策新变化,创新招商理念和方法,强化环境招商,在产业链招商、专业化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等方面加大力度,着力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精神,依法依规兑现作出的承诺;积极研究新思路、新途径,营造更优的项目建设环境。加强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学习培训。三是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加强对中博会签约项目、央企赴鄂投资项目、楚商回归创业项目等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三)千方百计帮扶实体经济,着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狠抓重大工业增长点的竣工投产。各地各部门要对下半年竣工投产的重大工业增长点排出清单,实行领导挂帅,组织专班服务,抓好“临门一脚”,帮助企业解决竣工投产前的各种验收、审批、证照办理、要素保障、市场开拓等困难,确保更多项目及早投产发挥效益。重点抓好30个预增产值10亿元以上重大增长点的跟踪服务。
2.抓好“政策惠企”活动。坚持有扶有控、定向施策,确保“政策惠企”落到实处,保住稳增长的基本盘。对技术实力强、适应市场能力强、就业贡献大的企业,要优先支持,帮助解决资金、用工、用电、土地、审批办证等困难,促进其稳定发展,在安排政府补助资金、担保和贴息贷款、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等方面,要给予优先支持;对技术和产品落后、外部负效应大的企业,要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的原则,政府着力办好就业、社保等保底公共服务。对国家和省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定向降准、电价调整等政策,要逐条清理,确保惠及广大企业。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惠企政策、执行标准、监管尺度、服务方式的对标工作,按照优惠有据、有度、依法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服务。
3.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突出困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规范贷款中涉及征信、评估、房产登记等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维护健康的金融生态。着力疏导和缓解企业“三角债”问题,防范化解资金链、担保链、债务链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鼓励帮助各地设立续贷帮扶基金,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利用财政、企业资金等设立续贷帮扶基金,帮助企业“过桥”。三是帮助拓宽融资渠道。落实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支持的政策措施。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在“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支持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抱团取暖。四是采取切实措施降低企业负担。搭建公共招工平台,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扶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政策,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下调我省工业电价、降低或缓缴企业社保费用等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征税,既要“应收尽收”,也坚决不能收“过头税”。
4.努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帮助重点企业推销产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省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促进重点骨干企业与工程项目的对接,加大采购省内产品的支持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全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积极支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支持省内名优工业消费品和农产品低成本进入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引导扶持企业大力开展网上营销。鼓励优势企业走国际化发展之路,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市场。
(四)千方百计培育新增长点,着力推动经济转型提质
1.抓好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抓好武汉港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起步工程等126个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71个项目,加快推进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等82个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抓好近期国务院批复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加快设立长江经济带发展引导基金。深入推进“中三角”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新型城镇化等重大规划落实。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沿江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列为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区。积极做好争取增设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
2.抓好新兴产业培育。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专项规划,加快实施“四六十”行动方案,出台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纲要。研究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对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及各专项行动计划,抓紧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各地优势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抓紧实施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智慧能源、协同制造等重大项目。积极支持企业立足细分市场,打造专业化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力度。大力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探索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新模式。继续抓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实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加快推动消费升级。加快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抓紧制定和落实相关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进一步落实公积金异地贷款、家庭代际互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快递等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下乡。推进光纤到户和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建设。
(五)千方百计抓好农业生产,着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1.抓好粮食稳产增产。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组织好小麦收购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收储,加大粮油加工企业采用本地粮食、油菜籽的引导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提前做好应对洪涝、干旱灾害的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损失。
2.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抓住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大型渠系、灌区、堤防等建设,加强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塘堰渠系等“五小水利”和农田排灌设施工程建设,强化设施配套。加快高标准农田、粮食仓储设施等建设。
3.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进一步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发展。加大“互联网+”、信息化服务、科技推广等强农政策力度,研究制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力度,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金融创新。
(六)千方百计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增强经济活力
1.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学习借鉴天津开发区经验,探索加快在国家级开发区试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二是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落实调整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一步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推进非居民用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三是深化财政金融改革。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前期工作,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认真抓好《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实施。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省出资企业重组提升、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造提升,深化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
2.加快创新创业步伐。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降低投资创业门槛,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创业的系统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快转化推广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宜昌、襄阳等国家级高新区在人才激励、金融创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经验模式。加快推进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大“科技十条”政策效应。积极扶持“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等工程。做好国家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工作。
3.进一步扩大开放。完善促进外贸进出口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积极申报设立宜昌、襄阳保税物流中心。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建立并公开收费项目清单。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推进汉口北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进一步抓好口岸建设、“汉新欧”等通道建设。制定出台我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完善境外投资、法律、人才、金融等配套服务体系。加强京津冀对口协作,启动实施一批对口协作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设立湖北(武汉)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七)千方百计保障改善民生,着力促进和谐稳定
1.优化政府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的投入。加强财政存量盘活和科学调度,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的支持力度。
2.多措并举保障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预案。重点做好大学生、农民工、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就业及安置工作。完善公益性岗位补贴,研究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困难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范围。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共渡难关,不集中裁员、少裁员。针对因企业关停、减产限产等形成的下岗失业,加快建立健全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
3.加强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低保、临时救助、社会关爱等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制定推进医养结合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半失能高龄老人社会化生活照料和护理康复问题。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强化公共服务,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安置效率。确保全年开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48.45万套,基本建成24.5万套。
4.打好扶贫攻坚战。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照目标实行倒排工期、“销号式”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扶贫资金整合,提高扶贫资金的综合绩效,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
5.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加强摸底和清理,进一步做好“补短板”等工作。在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突出精准发力,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抓好贫困地区、农村、山区等薄弱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此外,要全力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推进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大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调整,加强各项工作,力争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年度计划目标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