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5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1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祝金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7月14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结合省审计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48.8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2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7.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6亿元;转移性收入2259.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48.4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2亿元,为预算的82.8%;转移性支出1977.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18万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2.9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58.5亿元,为预算的96.7%;转移性收入254.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9.7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77.6亿元,为预算的94.6%;转移性支出182.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53.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亿元,比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计完成数减少1.5亿元,主要是转移性收入(历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资金)减少1.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1亿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5亿元。
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819.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从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情况来看,省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坚决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编制和执行逐步规范,财政监管不断强化,财政管理效能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当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省级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省审计厅对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反映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从落实财政改革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法纪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在今年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和中央决策部署,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清理压缩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办法,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预算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
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法加强各类收入征管工作,在实现应收尽收的同时,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减少财政资金滞留,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大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力度,统筹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进绩效预算管理,扩大绩效考核覆盖面,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切实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健全财政体制和规范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项目投资、政府采购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