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号)
《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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