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号)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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