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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3 07:52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文件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公安厅会同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民生、发展和稳定,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推动机制完善、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部门力量,明确部门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省综治办、省推居办分别牵头,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检查、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主力、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社区承载、网格兜底”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依托社区和网格,延伸服务体系,强化前沿协作,落实源头登记、源头服务。目前,全省城市社区网格化实现全覆盖,农村95%的村居完成网格化建设任务,2万余个城区网格、15万余个农村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0万人,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保障”,2014年省级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对各地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各地投入15亿元,加强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全省取消暂住登记,实行居住证制度,已为300余万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权利,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9月6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政策,并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异地中高考、养老保险统筹、社会救助、公共财政保障等方面提出硬措施,提高含金量。2015年5664名省外学生在鄂就地参加高考。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年”活动。认真开展“我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真办、快办惠及农民工的实事、好事80件。各地放宽落户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服务流动人口就业创业。通过网格平台,在基层大力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流动人口办事办证“格中受理、网上办理、全程代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在考评实效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确定目标等级,与社区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统一部署、综合考核。各地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半年评比、年终总评、专项评估,以考核结果、信息应用、涉案处置为切入点,强化责任倒查,落实奖惩兑现,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今年上半年,我省治安户政工作全国排名第一,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细化措施,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落实服务管理内容

抓住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政策,加强服务管理。一是精管理、强服务,齐头并进护民利。各地、各部门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坚持服务为先、寓管理于服务,真正实现由“被动”管理到“主动”服务的转变。针对流动人口中超生问题突出、新生儿落户困难的实际,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研究制定《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坚决实行出生人口登记“三脱钩”(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脱钩,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脱钩,与提供独生子女证、异地落户证明等无关材料脱钩),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截至10月30日,全省登记出生未落户人员48万余人,其中70%以上为流动人口非婚生、计划外生育人口,媒体点赞,群众好评。二是凸重点、抓落实,着眼平等维民权。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出台惠民政策,传递政府温暖,赢得群众满意。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准入条件,放宽人才引进、投靠、吸引资金落户政策,服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转移,近年来年均转移农业人口70余万人。建立企业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农民工人均月工资达3111.6元;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5年清欠3.8亿元;全面开展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率达98%以上。襄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引进人才、投资经商、购房租房、流动人口“四个零门槛”落户政策,仅三个月时间即审批落户6625人,被多家媒体争相报道,称赞为“史上最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荆门市政府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文件,着力解决城中村居民户口迁移等民生问题。三是常培训、广宣传,因地制宜解民困。针对不同对象和群体开展劳动培训、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劳动技能,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为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系列活动,2015年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950余场次,共培训80余万人,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万个。坚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和困难流动群众应急救助,年救助量在10万人次以上。

三、优化方式,提供强大支撑,进一步夯实服务管理基础

依托社会化、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力量,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互通共享,构建立体化、网格化、动态化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强化“以房管人”。完善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长城行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16万余人(次),检查出租房屋11万余家,办理居住证11万余张,发现列管重点人员1258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连续三年下降,2015年再降3.8%。各级政府组织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强化小作坊、消防重点区域、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流动人口生命财产安全。武汉市综合整治“胶囊房”取得明显成效,出租房、违建房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强化“以网管人”。依托政务网、公安网建成省级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平台,边界接入互联,实行信息流转,全省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全面采集完备流动人口与居住生活信息,推进信息化服务。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分别建立专业信息库,实现网上人口在线跟踪管理、实时预警和综合研判。截至10月30日,共登记流动人口450余万人,采录信息4.5亿条,整合各类数据3千余类3万亿条,通过碰撞比对,查找失踪失联人员386人,核查纠正居民错误信息518万余条次,及时终止2160余名死亡人口继续享用社保、低保等服务,破获刑事案件1.8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00余人、网上在逃人员1575人。三是强化“以人管人”。根据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生活、工作情况,制定出台《湖北省流动人口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区民警、出租房主及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全面收集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等各类信息,早发现、早上报、早预警,2015年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余万起,化解19.5万余起,化解率97.5%,预防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工作居全国第一方阵。武汉市处置宋梅峰扬言炸公交车案件、襄阳市处置熊楚然扬言炸英国大使馆事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

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深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意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为先、民意导向,以民本化、信息化、社会化为发展方向,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

专此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