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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综合调研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3 07: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5年11月1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6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王玲等,分别率调研组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等10个市州及大冶市、宜都市等部分县市,就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劲牌公司、东风雷诺、美亚迪光电等20个重点企业和重大在建项目,考察了部分博物馆、群艺馆等文化机构和福利院、就业中心、社区办事大厅等民生服务机构,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分别听取省发改委、民宗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等36个省直部门关于“十三五”规划中的26项重点专项规划和53项一般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省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全省上下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牢牢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4个大类: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共3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18项。

约束性指标预计均可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等8项指标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其中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和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在2012年完成规划目标,提前3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关停指标,在2014年完成规划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左右,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任务之内;其他4项指标预计期末可以完成规划目标。

预期性指标中16项能够完成,2项难以完成。服务业就业比重等6项指标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生产总值等8项指标预计期末可以完成规划目标;预计经过努力有望接近或完成规划目标有2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难以完成规划目标的2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调研组所到的市州约束性指标预计都可以完成,预期性指标都有部分指标难以完成的情况,主要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事业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转移农业劳动力等指标难以完成。

(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最好最快的五年,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推进,全省经济实力快速增强。

一是省域经济平稳增长。“十二五”期间,坚持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预计期末主要经济指标均能实现规划目标。2014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27367.04亿元,今年突破3万亿已成定局,经济总量实现进位升级,由“十一五”末的全国第11位上升到去年底的第9位,今年底有望上升到第8位,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实现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推动经济总量规模上新台阶”和“进一步提升湖北在全国的地位”两大目标。

二是“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发展战略体系不断丰富与完善,以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统领,将全省各市(州、林区)关系全局的发展战略纳入省级战略,形成了区域全覆盖、各级全统筹、多载体支撑、多平台推进的“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武汉城市圈建设成效明显,武汉迈入“万亿俱乐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全面提速,湖北长江经济带开发深入推进,“一主两副”和多点支撑局面初步形成。

三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发展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6∶46.9∶41.5,2015年上半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0∶47.5∶45.5,服务业占比由2010年的37.9%提高到今年上半年的45.5%,扭转了2006年以来服务业比重持续下降的局面。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1.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五。工业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38.4%提高到46.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10.8%提高到去年底的16.3%,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四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55.67%,超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52%的目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1个“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全域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一批口子镇开放开发试点示范顺利开展,带动全省城镇整体功能逐步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三年超过城镇居民。大力推进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扶贫攻坚,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成效显著。全省县域经济“十二五”规划11项指标预计均可完成。

五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七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和“四纵三横”铁路网基本形成。预计2015年末,全省公路里程达到2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6500公里,铁路运营里程达4060公里,其中高速(城际)铁路1033公里,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738公里,水利、信息、能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六是民生改善稳步提高。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的比重提高到74.3%,2015年上半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7.8%。全省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2014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4852元和10849元,农民收入首超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湖北成为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最高的省份,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创业环境得到改善。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平稳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七是两型社会建设明显加快。颁布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省被国家列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强力推进工业治理、农业、城镇污水处理减排工程建设,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循环经济重大示范点争创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循环经济在重点区域和领域呈现集聚发展态势。工业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全省各地均启动了市级生态镇(村)创建。

八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坚持以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破解融资难题为主攻方向,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率先突破,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2015年上半年我省企业类市场主体数量首次突破80万户,市场主体数量达417.9万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先后开展治庸问责、三抓一促等活动,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至288项,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省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探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2014年纳入改革范围的专项资金达60.6亿元。

(三)两项预期性指标难以如期完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难以完成的主要原因:第一,受宏观环境的影响,消费增速收窄。2010年以来,经济增速下行,导致消费名义增速下降,加上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数较大,2014年达12449亿元,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困难较大。第二,受宏观政策的影响,消费需求有所减弱。多项促进消费政策已全部执行完毕,刺激消费政策进入空档期,公务消费、高端消费、集团消费明显减少,排浪式消费过潮后,我省逐步转入常规性消费。第三,受统计口径影响,服务消费的快速增长无法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得到体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代表商品消费,而以信息消费、文化消费、养老消费、旅游消费、金融消费等为代表的服务消费快速增长,不能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指标中得到充分体现,消费结构变化将继续拖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第四,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本地消费受到分流,导致我省庞大的网络购买力对推动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有限。第五,新常态下居民收入增速放缓,抑制消费需求增长,消费动力减弱。第六,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阻碍居民消费。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对居民个人支出存在很大压力,促使居民被动储蓄,抑制消费意愿,减弱了对消费品的即期需求。第七,主要消费指标增长趋势变化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影响明显。汽车类消费逐渐转型,逐年放缓,增速由最高时的三位数降为目前的个位数,而汽车类消费又是我省第一大消费。受经济下行影响,成品油销售增长乏力,石油及制品类价格低位运行,导致成品油销售额降低。第八,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加上用工、资金、租金等费用持续上升,造成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最终传导到商品价格,从而制约消费需求的增长。

二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难以完成的主要原因:第一,我省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偏小,文化产业骨干企业数量少,类型趋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第二,文化软实力不强,全民文明素质需要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薄弱,文化创新力度需要加大,文艺精品创作还需加强,文化生产力还需进一步解放,文化凝聚力、影响力不强。第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地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体系尚不完备,还不能有效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第四,缺乏税收、金融、人才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影响了我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十二五”期末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与此同时,我省产业大而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体制机制不活,科技创新不够,经济社会发展处在转型升级关键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产业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我省传统重化工业比重仍然偏大,产业层次偏低,配套能力和加工延伸不够,综合竞争力不强;产能过剩行业较多,产品结构不优。现代农业发展不充分,传统农业经济模式仍占主导地位。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传统服务业比重较大,各地普遍存在抓工业成效显著,抓服务业重视不够、办法不多的问题。

二是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我省缺煤少油乏气,能源资源消耗大,单位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尚未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安全饮水、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持续提升,环境改善相对滞后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是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市场活力未能充分释放。我省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很大,但政府职能转变仍没有完全到位,政府与市场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比较突出。

四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我省是科教资源大省,但科技体制不活,科教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比较优势发挥不够。企业创新主体总量还不够,活跃度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偏少,成长壮大难。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难,科技资源分配不均衡,企业层面研发投入不够,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品牌较少。

五是改善民生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十二五”以来,我省虽然实现了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水平仍有待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改善,卫生、医疗、教育、就业、文化等部分民生指标完成情况与老百姓实际感受有一定差距。

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4年5月初正式启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去年5月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到去年年底,主要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第二阶段,从今年初到今年6月,主要形成规划的基本框架;第三阶段,从今年7月到今年底,主要完成规划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目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正在按照工作安排,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年多来,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日常衔接、检查督促等工作。省发改委成立基本思路、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三个专题小组,负责基本思路和重大专题材料的起草,《基本思路》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围绕“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环境、思路目标、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城乡区域、基础设施、科教文化、改革开放、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社会管理等领域,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十三五”前期研究课题指南》,共包含46个课题。

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做好向上争取工作。省发改委会同省直各部门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衔接,收集和吸收国家重大问题研究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在积极对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省需要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以及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上报国家发改委。

四是吸纳各方智慧,科学编制规划。在充分利用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十三五”规划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州发改委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对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意见建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全程参与武汉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推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了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专项(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十三五”规划体系,包括26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53个一般专项规划、8个区域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和规划纲要同步进行,明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

六是启动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工作。按照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十三五”重大项目库的要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新产业、新项目、新空间、新功能,超前谋划一批支撑“十三五”乃至促进今后十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项目,动态推进项目库建设。

三、“十三”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关键时期,也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性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十三五”时期,湖北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环境看,一是世界经济处于金融危机后的复苏和变革期,特别是美国经济复苏态势趋于明显,欧洲系统性债务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日本量化宽松和日元贬值将刺激经济回升,“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态势总体趋于稳定。二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新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新业态和增长空间。三是资源能源供求关系变化,显著影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国际金融危机和美国页岩油气革命,推动了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持续低迷、世界能源版图的深刻变化,导致全球产业分工和利益格局的重新划分。

从国内形势看,一是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劳动力制约更加严峻,将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二是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三大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新型城镇化等战略支撑,全面落实“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三是区域经济发展呈现新变化,更加注重区域内部一体化建设,合作成为区域发展的主要形态。四是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利益诉求多元化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将成为我国新的发展理念。

从湖北自身发展看,一方面,湖北“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二五”以来,我省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凝神聚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量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经济发展实现总量扩大、质量提升、位次前移。从“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和201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可以实现。另一方面,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湖北加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国家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赋予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凸显了我省在全国大格局中的地位,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优势,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加强与沿海省市合作,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有利于我省将科教优势更大程度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竞争力;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我省发挥内需前沿阵地优势,激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有利于我省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形成东西并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在“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展不够仍是我省最大的实际,总量规模和质量效益亟待壮大和增强;产业层次偏低,综合竞争力不强;县域经济仍是短板,城乡差距较大,“四大片区”脱贫任务繁重;区域发展不平衡,“三个三分之一”格局尚未形成;要素制约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约束加剧。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我省经济总量、发展规模、人均GDP都还比较低,既面临上总量、扩规模的艰巨任务,又面临转方式、调结构的巨大压力。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既是发展不够的反映,也有发展方式的原因,更有体制机制原因。突出表现为现代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直接配置资源范围过大、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市场监管薄弱,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滞后等。

四、对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湖北肩负着“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个湖北”建设等重任。编制一个科学可行的规划,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民生改善,至关重要。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审视中央对湖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省情,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科学谋划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一)“十三五”规划必须树立新的发展理念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力争到“十三五”规划结束时,建立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环境友好、分配公平、民生幸福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一要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充分利用我省作为科教大省和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着力点,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创新政策支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创新湖北建设。二要坚持协调发展。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失衡问题,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既是理念又是举措,务必政策到位、落实到位”。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要成为“十三五”时期经济活动的主要环境特征,经济活动创造的生态盈余大幅增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特点突出。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下降,与经济增长脱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国土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四要坚持开放发展。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家扩大开放的大势,紧紧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战略机遇,深化向东开放,扩大向西开放,全面推动湖北长江沿线新一轮开放开发;要把开放作为深化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大力度解放思想,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对外开放新平台,全方位加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五要坚持共享发展。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十三五”规划要紧紧围绕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要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找差距,补短板。一是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深刻认识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要求,以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四个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在扶贫思路、规划、方法、资源配置、管理、技能培训乃至干部配备上进一步精准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必须制定具体、实在、有效的扶贫脱贫规划,明确目标,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全省590万贫困人口如期整体脱贫,使“四大片区”和全省一同步入小康社会。二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各市州发展战略,鼓励各地竞相发展,突出“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推动形成“三个三分之一”格局,形成发展合力。三是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美丽家园。按照文明湖北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环境污染和风险联防联控,加强生态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政策,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理顺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三)“十三五”规划要把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为核心任务

一方面,继续做大经济总量,做到调速不减势。“十三五”时期,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继续做大经济总量。关键是要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速度,要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经济活力增强、结构调整有成效的发展速度,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发展速度。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投资稳定增长。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突出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精心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和水利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精准度。二是大力推进消费拓展和升级。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加大。三是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贸易促进政策,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完善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培育竞争新优势。

另一方面,要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做到量增质更优。没有发展质量,就不会有可持续的发展速度。一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要以调结构转方式为重点,依靠创新驱动,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回旋余地。加快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特别要支持我省北斗产业、重大海洋装备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二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业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我省交通和物流集散中心优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大做强优势传统服务业。充分利用我省科教资源优势,通过制度机制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息网络、软件开发、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的融资、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产业整合力度,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四)“十三五”规划要重点突出民生建设,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湖北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建设,任重道远。一是促进就业创业,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上的共享;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省统一、联接国网的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着力缩小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和有效衔接,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加大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职业病、精神疾病防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五是创新社会治理。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筑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规划衔接,改进“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法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一个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一是要与全国“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汇报衔接,消化吸收国家重大问题研究成果,争取更多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二是与省级专项规划相衔接,要协调省直部门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同步编制省级专项规划,防止五年规划的“部门化”、“碎片化”。三是统筹市州“十三五”规划,做到承上启下、承前启后,市州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分解和落实省“十三五”规划的内容,不能层层加码,搞数字竞赛。四是与相关领域规划相衔接,要处理好“十三五”规划与我省长期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的关系,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五是集思广益、开门编规划。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渠道,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为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参与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创造条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