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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省财政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7 02:5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5年12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及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了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转报了《省财政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12月24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依法编报政府预算和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办理部门预算调整事项,按照法定时限公开预算决算。二是统筹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快财政部门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正面清单制度,科学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