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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7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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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5日上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审议认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衔接统一,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相应修改十分必要,对于全面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决定草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