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决定免去:
肖廷杰的武汉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16年1月6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