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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复函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鄂常办函〔2015〕45号)收悉,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始终坚持把稳增长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把改革创新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是全力抓好政策制定和落实。加强全省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和运行调节,加大省级经济调控力度,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上半年出台了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下半年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二是全力抢抓国家战略和政策机遇。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武汉长江新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和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对接一批重大事项和工程争取国家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一批重大事项获得国家批复。13个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和事项,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后,取得了重要进展。三是全力推进改革攻坚。全面推进22个专项、14个重大改革项目和200项年度改革任务。在中部地区率先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省市场主体达到412.8万户,企业类市场主体突破87万户。发起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成为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新型城镇化、内贸流通体制、教育信息化、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7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和 “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多项省级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四是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以大项目、大工程建设带动结构转型、夯实发展底盘、引导投资预期。加快推进全省288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落实省重点项目优先供地、银企对接等政策。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江汉运河、汉十铁路、天河机场三期、武汉新港三期、联想武汉基地、80万吨乙烯、东风本田、上海通用等一大批标志性工程项目建成或开工。全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3亿元,中央专项建设基金480亿元,企业债券328亿元。五是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四六十”行动方案、“两计划一工程”、服务业“五个一百”、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加快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做大增量,优化存量,产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综合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突出表现为“四升两降”: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43.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17%,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提升到2.45∶1,非公有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比提升到74.3%,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到26.8%,重工业增加值占比下降到61%。六是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制定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和行动方案,推动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中兴通讯等企业战略合作。武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启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竞争力居全国前列。全省国家级开发区新增2家,达到14家。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565亿元、4.3件,均位居中部首位。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保增长、保稳定的关键举措。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公布省级权责清单,62个部门精简权力事项1397项。全面推进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二是落实企业减负降费降税系列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公布《湖北省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累计减少71.7%。实行政府定价项目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市场主体减负50亿元以上。“营改增”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84亿元。三是帮助企业解忧脱困。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企业直通车” “绿色通道”“一企一策”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组织全省万余名干部深入企业,摸实情,解难题,优服务。加强政银企对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规模,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对2015年国家出台的系列宏观政策,结合湖北实际进行重点解读,及时送政策下基层、进园区、到企业,正确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促进政策落地。
三、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75%以上。一是完善促进就业创业和稳定收入政策。加大支持创业、促进企业稳岗、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等政策支持力度。全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051元、11844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4%。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五项保险”参保达到4954万人次,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7%。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0.6万套。三是全面启动精准脱贫攻坚。加大“四大片区”扶贫攻坚力度,稳步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1+1”对口帮扶等,全年完成脱贫人口128.1万人。四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一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绿满荆楚”活动成效明显。加大传统工业生产线脱硫脱硝、机动车减排等力度,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持续推进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省单位GDP能耗、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四、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引领新常态
把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坚持高层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亲自带队赴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将我省的重大诉求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省人大、省政协领导深入市州、省直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和全方位指导,有力地推进了全省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完善规划体系,全省共编制25个重点专项规划、57个一般专项规划和8个省级区域规划。二是坚持开门编规划。成立了省“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咨询委员、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发展改革委座谈会,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了以“建言十三五、同绘新蓝图”为主题的建言献策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听取“十三五”发展思路及对全省“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三是加强汇报衔接。研究起草了我省需要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密切开展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将我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诉求纳入国家规划。四是夯实规划支撑。积极谋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策划建立了投资总规模达40万亿元的“十三五”项目库,其中5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240个。目前,《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已编制完成,并先后通过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和省人代会审议。
2015年,我省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主要指标增速均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550.19亿元,由2010年全国第11位上升至第8位;同比增长8.9%,居全国第7位;“十二五”期间经济总量在全国的比重提升0.46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005亿元,由2010年全国第20位上升至第9位。工业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分别由2010年全国第11位、第9位上升至第8位、第7位。人均GDP、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均居中部地区首位。
2016年,我们将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专此函报。
2016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