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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贵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鄂常办函〔2015〕76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收悉。省政府高度重视,许克振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近期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高度重视,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2015年9月2日,李鸿忠书记在汉召开座谈会,就清理整顿我省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行专题督办,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抓落实,必须使狠劲,出狠招。10月10日,王国生省长主持召开部分企业家座谈会,对整治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提出了要求。10月29日,省政府召开督办会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整改的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2015年,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71个省级部门进行了新一轮行政权力清理,编制完成了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省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641项,确认责任事项21814项,明确职责边界8600条,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开。市(州)、县(市、区)在试点的基础上编制了通用权力清单,确保今年6月底前编制公开市、县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出台《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82号),加强对权责清单的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全面清理我省现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对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予以取消,推进实质性下放,彻底下放终审权和发证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减少简化对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审批。目前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由288项调整为274项。编制《省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清单》和《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减少为64项。
3.优化行政审批服务。2015年,编制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加快建立起全省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推进省行政审批通用系统与省直部门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基本实现互联互通。省发改委等12个省直部门建成全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将需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审批的事项,纳入平台实行并联审批。武汉、襄阳等地相继组建行政审批局,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的新机制。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质监、安监、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5个重点领域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促进监管模式创新。
(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1.出台涉企收费四个清单。按照国办发〔2014〕30号要求,及时出台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等四个涉企收费清单。我省初次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92项,政府性基金24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4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92项。
2.减少涉企收费项目。2015年,我省再次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10月1日起,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暂停征收涉企收费项目39项、政府性基金5项,减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3项,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28项。预计一年可为企业减负46亿元。取消、暂停征收上述 120项涉企收费项目和基金后,我省现有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48项,政府性基金19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1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64项。
3.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取消和暂停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后,省级财政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在安排2016年度资金预算时,确保了省直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对市县转移支付增加了20亿元,以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确保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资金。
(三)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1.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我省自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改增”,截止2015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97万户。自试点以来至2015年底,试点纳税人整体减少税收111.81亿元(其中2015年减税45.94亿元),全省“营改增”改革减税面达到98%。
2.落实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我省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和营业税、增值税免征政策。据省税务部门统计,2015年,有7.4万户减征企业所得税3亿元,70.5万户免征增值税20.7亿元,23万户免征营业税10.36亿元。
3.出台促进企业发展的价格政策。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度0.06元,全年为企业节约电费支出13.92亿元。积极推行直供电交易,去年全省已有13家发电企业、38家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93.9亿千瓦时,居华中地区首位,可为企业减负7.5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将光电子信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企业用电纳入大工业用电价格范围,降低了企业的电费支出成本。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落实光伏、风力、沼气等新能源发电补贴1.67亿元,疏导天然气发电补贴3.584亿元。推进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实现工商用气同价,全省非居民用气平均降价0.3122元/立方米,企业每年可减少用气支出近1.8亿元。
(四)开展专项治理,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
1.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我省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以“五分离、五规范”为目标,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和脱钩试点等步骤,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收费行为。据统计,去年我省已有近千家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各级行政机关脱钩。
2.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省物价局牵头会同海关、检验检疫、交通、商务等部门开展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实地监督检查,摸清了底数。我省在进出口环节没有自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3.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涉企收费。2015年,我省积极推进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和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工作。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红顶中介”的通知》(鄂办发〔2015〕38号),对规范、培育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提出明确意见,在全省环保、国土、安监等六大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严格依法加强监管,初步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目录,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减负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召开减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督办会精神,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了六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2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营造了良好的减负工作氛围。
2.印制涉企收费清单。2015年10月1日,我省发布了新的涉企收费清单。为了帮助企业了解清单、用好清单,省财政厅专门将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编辑成册,印制3万册免费发放到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
3.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2015年,省内新闻媒体对企业负担问题报道显著增加。继全面系统报道省政府新闻办企业减负新闻发布会后,12月初,湖北日报开辟“减负降费在行动”专栏,连续报道我省企业减负专项督查活动,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2月3日,湖北日报《内参》(第329期)详细报道了记者跟随省减负专项督查组在多地了解到的企业负担问题,再次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有关地区、部门迅速核实处理并进行整改,有力推动了我省企业减负工作。
(六)完善减负工作机制,开展企业减负专项督查
1. 拟调整省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减负工作组织领导,形成高效的部门联动新格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省政府拟将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和省安监局等部门纳入省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省减负办制定了减负办工作制度,完善了企业负担举报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等制度。
2. 开展企业负担监测活动。为客观、准确地了解全省企业负担情况,省减负办组织216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企业参与企业负担网上调查。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负担第三方评估工作。
3. 开展企业减负工作专项督查。2015年11月,省减负办组织4个督查组对7个市州、10个县(市、区)开展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专项督查。总的来看,市(州)、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强度,收费目录清单公开透明,查处力度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前所未有,企业总体负担下降,企业经营环境得到了改善。
二、下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安排
我省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区和行业企业负担仍然比较重,特别是新建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反映更加突出,主要表现:一是少数行政审批项目前置审批过多,存在指定服务和高收费问题;二是一些垄断行业收费项目较多,存在不透明和乱收费问题;三是行业协会多头收费现象较多,存在脱钩不彻底和强制入会并交纳会费问题;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惠企政策贯彻不力,存在政策宣传和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减负工作:
(一)创新工作举措,着力为企业减负降本。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工作举措,帮助企业特别是实体企业降低成本,打好企业减负降成本“组合拳”。鼓励全省各地因地制宜,设立政银合作基金降融资成本,降低社保基数和社保税率降社保成本,推行直供电交易降用电成本。
(二)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对我省公布的四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按照规范的格式在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定期予以更新,不断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督促相关收费部门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常态化的公示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一是进一步整治“红顶中介”收费,清理取消与行政职权和垄断挂钩的不合理收费。二是继续规范进出口收费,巩固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成果,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竞争环境。三是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压减各种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制止与行政职权挂钩的垄断收费。
(四)积极开展负担监测,夯实减负工作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企业负担实地调研、网上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省企业负担情况,为企业减负工作打好基础,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五)加强舆论宣传,保持减负高压态势。一是总结各地企业减负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及时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二是组织对四个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清单,主动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保持减负高压态势,营造有利于企业减负的强大气场。
专此致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