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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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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底,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复函。4月1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39次会议,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采取措施得力,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三是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五是加强减负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六是完善减负工作机制,开展企业减负专项督查。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