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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畜牧条例》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2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一年以来,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抢抓新机遇,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狠抓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实现了全省畜牧兽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深入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当作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首先,不断强化全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力求熟练掌握法律原则,已累计培训800多人次。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们下大力气抓好面向社会和广大养殖户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召开培训班、印发标语、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调动和发挥好规模养殖场的积极性,使养殖场知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制度管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

1.制定了《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为落实养殖场备案工作,我们制定了该办法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15年6月26日以省农业厅鄂农规〔2015〕2号文件印发各地,对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截止到目前,全省已有55%以上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备案登记。

2.制定了《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环保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印发,指导各地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防治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目前,宜昌、荆州等地已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环保、土地等部门,科学划定了畜禽适宜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

3.制定了《湖北省畜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全省畜牧业的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4.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3号)。整体推进全省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根据本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截至目前,已经有36个县(市、区)建成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或收集委托处理系统。

5.落实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按照《湖北省畜牧条例》三十七条规定,省农业厅以(鄂农业文﹝2015﹞41号)请示省人民政府设立省际边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省政府办公厅秘四字﹝2015﹞144号要求我们征求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意见,我们多次与其几个部门协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省际边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通知》(代似稿),现报省政府审核行文印发。

(三)依法兴牧,努力夯实畜牧产业持续发展基础

积极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全省实际,坚持树立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理念,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打基础、管长远的举措。

1.切实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对列入《湖北畜禽品种志》中除培育品种外的26个地方品种以及中华蜜蜂进行一次的调查,与当地政府和畜牧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保种意见建议。积极向农业部申请,将湖北荆贡种猪有限公司、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莲鸡原种鸡场等2个保种场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积极参加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截至目前,全省核心育种场总数达到10家,继续占据全国领先地位。制定《湖北省种猪遗传改良计划(2016-2025)》,谋划启动省级生猪核心场遗传评估与交流,切实加强湖北种猪群体遗传改良,巩固湖北种猪强省地位。

2.着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制定《湖北省2015年畜禽规模养殖减排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标准,实现了全省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打造了武汉市江夏区生态循环畜牧业试验示范区,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引导和指导各地通过粪肥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等举措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粪污,强化种养结合,实现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全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暨粪污综合利用现场会选址仙桃召开,农业部高度肯定湖北模式,我省在全国大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交流。

3.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层层拉网,进行检测抽查。完成畜产品的例行监测,针对蛋品兽药残留的隐患问题进行蛋品专项整治抽检。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截至2015年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991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1278人次,查处问题736起,涉及金额108.46万元,责令整改755起,取缔无证照企业51家。三是全网覆盖,加强检疫监督。基本建成动物检疫申报网络,在全省12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包括城区),设立乡镇(区域)监督分所801个,建立动物检疫申报点2111个。2015年受理生猪产地检疫2620.9945万头,受理检疫牛126.6155万头,受理检疫羊208.4356万只,受理检疫禽54640.3842万羽。四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严格审查了173个屠宰厂、714个屠宰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共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887份,审查率100%。

4.加强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将23个公路检查站改为常年设站,签订管理责任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2015年分别对赤壁赵李桥、公安章庄铺等9个站投入720万元建设资金,全年峻工建成的有郧阳区鲍峡、松滋市两河口等5个站,彻底改变了公路检查站的整体面貌,下一步将督促赤壁赵李桥、公安章庄铺、枣阳太平等9个站加快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全省公路检查站标准化建设。为了强化其基础设施、队伍装备建设,做好跨省调运监管。全省配备了与省智慧畜牧平台连接用监管电脑、打印机各23台,实际支出14.95万元,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2016年省财政将落实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补贴230万元。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计检查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达98715车次,其中调运生猪32431车、151.8144万头,肉牛5230车、8.2001万头,肉羊2172车、12.0024万只,家禽44594车、8060.8563万羽,畜禽产品14288车、348725.8吨。

5.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一是各地都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二是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多方筹措,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套保障上狠下功夫。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全省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70559头,测算补助经费共为77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873万元(已预拨914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94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951万元,已按要求正在申报。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打击涉及病死动物有关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四是加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目前我们探索出四种收集体系,在管理方式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政府补助、业主负责,有的地方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整个收集处理过程建立“五单两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随货走、日清月结、环节监管”。

6.全面净化兽医兽药市场环境。一是探索建立了全省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集中采购招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逐步赋二维码上市销售,实现了兽药产品的可追溯性。二是强化三个专项检查。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强化养殖场用药检查,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顿。全省共检查动物诊疗机构392户次,注销动物诊疗机构51家,清理不规范使用病历册、处方笺的诊疗机构46家,注销执业助理兽医师4人,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运转逐渐规范。三是积极建立兽医实验室联合工作新机制。选拔全省56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成我省首批兽医实验室联合工作团队,全方位培训实验室检测技术理论和操作规程,提高学员技术能力,力求培育出一支战斗力强,反应性好,技术过硬的技术团队。

二、取得的成效

(一)畜牧业生产保持平缓增长

2015年,在国家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省畜牧业传统强项如生猪、家禽养殖业在经历近两年的低迷市场行情后,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合理的稳定范围。其中,生猪出栏4363.23万头,同比下降2.5%;家禽出笼51222.71万只,同比下降0.8%。而牛、羊等草食畜牧业作为我省畜牧业中的弱势产业却出现逆势向上发展。其中,牛出栏量达到159.87万头,同比增长5.1%;羊出栏量550.58万只,同比增长1.6%。肉类总产431.89万吨以上,虽然同比下降1.68%,但牛、羊肉产量占总产比重得到提升,生产供应不仅有保障,而且更为合理。

(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2015年,全省新增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41个,认定畜禽282.61万只,新增无公害畜产品96个,认证畜产品50.04万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安全畜禽产品比重稳步提升。在农业部监测抽检中,我省畜禽产品连续六年保持零检出,全省放心肉市场占有率达98%以上,生鲜乳(违禁物)抽检合格率达100%,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标准化养殖水平全面提升

大力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省新建成万头以上规模猪场69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总数达到781个,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比重达到53.2%。标准化畜禽养殖模式快速推进,新建养猪“150”模式2592栋,蛋鸡“153”模式1550栋、肉羊“1235”模式1832栋,肉牛“165”模式1458栋,分别达到32208栋、15103栋、22129栋和11394栋,共计达到80834栋。再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部级15个、省级59个,“四级联创”标准化示范场部级193家,省级1029家,市级597家,县级1567家。适合湖北实际的中小规模家庭式标准化生产体系逐步建立,既保障了市场供应,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

春秋集中免疫扎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90%以上。羊小反刍兽疫、H7N9流感、牛A型口蹄疫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11个重点县市全面开启布病监测及净化工作,监测排查羊血清样品380275(只)份,投入千万元资金,扑杀及无害化处理7378只,有效控制了布病传播。我省首批兽医实验室联合工作团队选拔建成,切实加强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经费成功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为更好地履行防疫监督任务提供了保障。

(五)省级财政投入持续增加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畜牧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5年,省级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资金总计91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省级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禽良种繁育、畜牧强县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奖励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配合尚欠紧密

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部门间信息交流,协调配合还不够,在畜禽养殖的土地使用、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治理和利用方面等问题上,存在职能交叉,标准不统一,监管不到位,管理质量有待提高。

(二)畜禽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力度不够

地方政府对畜禽品种资源保种的认识、保护力度不够,没有设立专项畜禽品种保护资金,财政投入不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畜禽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率不高

随着我省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多,而我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治理工作相对滞后,养殖者的环保意识也不强,农牧结合不紧密,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相当突出,极大地制约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四)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乡镇畜牧兽医管理和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落后,乡村动物防疫和技术服务人员老化、后继乏人的问题突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基本待遇过低的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势必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养殖场生产水平亟待提高

“现代化”的企业+“作坊式”的管理是当前养殖场存在的普遍的问题,粗放的管理导致畜禽的生产性能没有充分的开发利用,养殖场生产成本增加。以生猪养殖为例,自繁自养猪场的效益来自于肥猪出栏情况,MSY(每年每头母猪出栏肥猪头数),目前全省MSY的平均水平为17.1,而国外可以达到25,以年出栏万头而言,分别需要母猪585头、400头,相比之下成本和效益迥异。根据测算,以当前的行情,MSY在20头左右的,生猪销售的保本价在6.5元/公斤,而2015年很多养殖场在实际保本价为7.3元/公斤甚至更高。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

继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做到履职负责,依法行政。

(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队伍建设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责任权益明确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明确公益性事业性质,落实技术人员编制和预算,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权益不对等状况。强化乡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手段。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养提高,切实解决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突出问题。

(三)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打造湖北畜牧业升级版

调优规模养殖结构,鼓励养殖场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提高自动化、智能化、设施化装备水平。依托龙头企业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等优势,带动规模养殖场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发挥产业优势,带动贫困村户发展畜牧产业脱贫。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畜牧业,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现代营销市场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提升畜牧养殖的社会依存度和效益水平。

(四)打造绿色畜牧业,保持产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种植业布局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做好生态发展的规划布局。鼓励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养殖合作社通过种养配套,建立沼液利用和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行PPP模式,联动中小养殖场,引导专业化机构参与。构建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模式。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建成完备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五)整合畜禽良种资源,不断完善繁育体系

发挥优势,切实做大做强湖北种猪产业。依托华中农业大学、省畜科所、武汉种猪测定中心和湖北养猪协会的力量,成立省级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发挥和整合各核心育种场的资源优势,开展生猪联合育种,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启动省级生猪核心场遗传评估与交流工作,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生猪育种体系,切实加强湖北种猪群体遗传改良,提升生猪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巩固湖北种猪强省地位。加快发展专门化父母代种畜禽场,建立县域范围内商品代仔畜、雏禽产需平衡体系;加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的建设力度,做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六)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打造“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畜禽屠宰环节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积极构建法规完善、制度健全、全程监督、过程监管、风险可控、预警在先、问题检出、举一反三、责任追究、立案查办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养殖环节、屠宰环节、调运环节的监管,做到责任到位、痕迹管理,程序规范,确保检疫申报受理100%,规模养殖场监管率90%以上。

(七)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提高科学防控水平

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供应和防疫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禽流感、口蹄疫等6种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效果检测水平在85%以上。开展动物防疫机制创新探索和规模养殖场疫情风险评估。加强基层动物疫病控制机构的设备和能力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发挥监测作用。

(八)建设畜牧业信息化体统,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建立全省畜牧兽医信息化体系和基础数据库,发挥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生产经营、疫病防控、为农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实现省局和基层及规模养殖场,基础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

专此报告。

湖北省农业厅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