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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3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5月1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鄂常办函〔2015〕80号,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及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快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村金融发展步伐,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强化了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等,推动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报告”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一进行了回应,措施具体,内容充实。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