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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意见》提出的四项工作要求,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并纳入省检察院领导班子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同时责成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审议意见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方面
(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办案工作实效。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建设性司法理念,更加重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新兴生产力,更加重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更加重视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更加重视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发展,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推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高检院、省委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同志主持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打好“组合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让非公有制企业在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二)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省检察院坚持带头查办有影响有震动、重大复杂案件,带动全省办案工作整体推进。迅速适应、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思想,积极应对,加大力度,狠抓质量,提高效率,修订完善业务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工作研究,适时进行督导,努力实现平稳过渡,确保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健康发展。省检察院党组已将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向省委、省人大作了专题汇报,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
(三)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就开展专项工作向省委作了专题汇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与省扶贫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王晋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全省开展系统查案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分析,综合运用警示教育、检察建议、预防宣传等措施,增强专项预防精准性、实效性。
(四)积极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将推进检务公开作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积极运用案件信息公开专网推进检务公开,在对案件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保能够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公开,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网络查询、微博查询、微信查询、手机客户端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逐步拓展查询途径。改进传统方式,持续加强检察政务信息和检察队伍信息公开工作,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定期同步举行公众开放日,与万名群众代表零距离接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编印《检务公开手册》、定期发送“检察手机报”等形式,方便人民群众了解职务犯罪侦防工作。
二、在“进一步探索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方面
(一)创新发展理念。树立和强化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和湖北“竞进发展、创新发展、民生保障”大局,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预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把各项预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部署要求,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完善预防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成员单位密切协同的社会化预防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健全预防部门与侦查部门的案件信息共享、案件材料调阅和预防提前介入、侦防同步开展等工作机制,打造新型侦防格局,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侦查和预防工作整体效能。重视剖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综合分析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善于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促进相关行业、系统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做到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加强以案释法,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以教训深刻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公职人员恪守底线、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积极推动和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条例》宣传和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强预防工作的刚性和权威性。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积极为国家反腐败立法提出综合建议。统筹开展预防宣传工作,系统梳理和总结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特色和亮点,配合媒体认真做好宣传材料的组织、筛选、撰写和审核工作,确保宣传工作顺利推进。
三、在“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控制职务犯罪轻刑率较高问题”方面
(一)坚持强化工作力度与保证案件质量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对司法办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全面取证的证据意识,既重视定罪证据,又重视量刑证据,对诸如情节严重、自首、立功等从重、从轻的证据均依法全面收集、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在侦查阶段注重加强对量刑证据的分析,注重取证的有效性、针对性、完整性,确保关键证据能够到位。公诉部门注重加强公诉引导侦查力度,强化对量刑证据的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二)坚持强化沟通协调与强化监督并重。定期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业务探讨,协调统一关于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标准,着力控制职务犯罪轻刑率偏高问题,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国家法律统一实施,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同时,全面推行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落实好职务犯罪两级同步审查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及审判的全程监督。
四、在“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省委“两学一做”、“三抓一促”等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将党组织建到办案一线,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确保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加强侦防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职务犯罪侦防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把加强侦防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不断提升侦防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办案实际,采取集中轮训、专项培训、岗位练兵、实战观摩、办案讲评、业务竞赛等方式,切实提高侦防队伍素能和规范司法办案水平。加强三级侦查人才库建设,建立一支梯次配备、门类齐全、确有专长、动态管理的侦查人才队伍,充分激发 “竞进”动力,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针对在信息化侦查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省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信息网暨基层院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切实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想方设法实现侦查办案从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的转变,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效率和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和克服“四风”。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组织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恪守道德高线,不踩纪律底线。加强日常管理,依法规范侦查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防止和克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惩治以权谋私、以案谋钱,司法不公、司法不廉行为,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四)突出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抓紧规范司法不放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严格按照高检院反贪总局要求开展好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真正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深入推进侦查业务精细化管理,坚持建章立制与落实制度相结合,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顽症治理,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
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法律监督由软变硬的重要手段,承担着惩治腐败犯罪、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多元使命。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充分发挥侦防工作多元功能为主线,以全面增强侦防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侦防体制机制为动力,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全面提升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