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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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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检查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鄂常办函〔2015〕93号函,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连同检查报告一并交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5月10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对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组织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报告内容详实,全面回应了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建议对报告的结构和文字表述作进一步修改后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