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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5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5月1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转报了《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和落实, 继续加大后续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整改督办、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强化责任追究。截至2016年4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11.88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6.3%;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问题性质对125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继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各类制度办法,推进了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省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职责,严格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和定期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