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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5-1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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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何光中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统筹规划全省综合交通运输,重点推进了交通扶贫攻坚工程;完善农村客运发展配套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依托融合共建促进了农村物流转型;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提档升级进度;积极筹措和落实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加强了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超限超载治理和日常养护的长效机制;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调动各地区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委员会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三农”工作短板,补齐“三农”工作中农村公路建设短板,补齐农村公路建设中养护工作短板,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再上新台阶。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根据2016年12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