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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祝金水等同志辞职的备案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5-18 07:16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祝金水、文成国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201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祝金水、文成国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余景然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景然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杨三爽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2016年9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三爽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章新生、栾丽娜、周厚震、江作苏、何世平、严官金、张小菁、吕东升同志因到龄退休提出的辞职请求,2017年1月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章新生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栾丽娜、周厚震、江作苏、何世平、严官金、张小菁、吕东升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接受以上十二名同志辞职后,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