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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营制造业补短板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0-18 07:4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调研组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3月下旬至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岱梨分别率调研组就我省民营制造业补短板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赴襄阳、荆门、黄冈、鄂州四市及所辖的8个县(区)、武汉东湖高新区实地调研,与8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深入35家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其中3家企业进行解剖式调研;向全省958家民营制造业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个别企业发展环境进行了暗访。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民营制造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加强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扶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制造业发展,成立了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大力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制定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的措施。

2.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持续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分6批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725项,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51项。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减少涉企收费。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表、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基本建立。强化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部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实现市场主体监管信息部门间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三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先后在全省12个重点领域开展两批“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治理中介服务顽疾。加强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为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搭建“网上注册、网上展示、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平台。四是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建“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的审批模式。推进集中审批,武汉、襄阳、荆门、鄂州等地以国家第二批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成立行政审批局,探索“审批主体多合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新机制。

3.强化服务,推动民营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省经信委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确定了115家民营制造业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与省人才办共同实施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带动了市县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省质监局以武汉岱家山工业园、鄂州市金刚石产业集群等为试点,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劲牌公司等15家民营制造业企业获长江质量奖。省科技厅实施《关于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暂行办法》,引导和激励民营制造业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活动。襄阳市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建立融资担保、科技研发等六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95个驻企服务工作专班。荆门市大力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行市领导联系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制度。武汉东湖高新区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和综合服务体系。黄冈市通过实施科研院所合作计划,促成500多家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技术对接,建成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13个,达成合作700多项。

4.民营制造业企业稳步发展,社会贡献不断提高。一是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全省共有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14649家,总资产18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实现营业收入32631亿元,增长9.7%。我省18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制造业企业500强,数量并列全国第五,居中部第一。打造了稻花香、骆驼股份、人福医药等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驰名品牌。二是转型升级步伐加快。2016年,全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183亿元,占全省装备制造业的8%,综合实力居全国第8位。以民营制造业为主体的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400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24.3%,实现三年翻番,继续保持中部第一。三是各种占比逐步提升。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93.3%,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达77.1%,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民营制造业资产占全部规模以上制造业比重达61.3%,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占比76.3%,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吸纳就业近250万人,占比80.7%,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缴纳税金总额786亿元,占比45.5%。

二、我省民营制造业发展存在的主要短板

1.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形成各种短板的总根源。不少企业反映,“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而形形色色的“三门”问题说到底是“脑门”的问题。根据调研所了解的情况,在部分干部中有以下几种不正确的认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下气力解决:一是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心理。表现为“重大轻小”、“重公轻私”,在登记注册、税收、贷款、用地等方面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区别对待。民营制造业企业家普遍反映“我们不要过多的政策照顾,我们只需要相对公平的待遇。”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回避心理。表现为心存疑虑、谈商色变,对民营企业家采取“软拒绝”,只怕不“清”,不怕不“亲”,“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因怕惹麻烦而不愿、不敢与民营企业打交道,为避责而不作为。三是“与己无关”的无所谓心理。表现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漠不关心,工作态度冷漠,简单粗暴。个别工作人员还存在“嫉商嫉富”、“我为你服务,你去赚钱”的心理,不愿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我们认为,产生以上三种不正确思想认识的主要原因是对中央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思想认识的短板是我省民营制造业短板的源头,不解决这个问题,其他短板都难以解决。

2.发展环境不够优使企业获得感不强。一是政策的知晓率和含金量不够高。调研问卷表明,对国家和省内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很了解的企业只占26.41%,对政策落实满意的企业只占30.69%。不少企业家反映,获取政策的渠道不够畅通,政策本身针对性不强、“干货”不多,了解政策如同“雾里看花”,优惠政策实施带来的积极变化感受不明显。如我省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省财政拿出5亿资金主要以贴息方式支持企业技改,但许多民营企业反映“技改项目在银行根本贷不到款,怎么享受贴息?”,有的民营企业是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等途径筹集资金把技改搞上去了,反而享受不到政府的补贴。因此,企业反映,贴息政策虽好,却是“雾水不解渴”,不好用。二是企业成本居高不下。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9.7%,但营业成本上升10.3%,比全部规模以上制造业营业成本增速快2.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达到87.23元,比上年上升0.44元,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制造业的1.17元。调研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反映成本上升幅度高达30%以上,其中人工成本增加尤为突出,对部分劳动密集型的民营制造业企业而言,“五险一金”占工资支出的40%以上。三是民营制造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调研中民营企业对这个问题反映非常强烈。他们说,金融机构惜贷、抽贷、压贷现象比较多,对民营企业贷款的门槛较高,手续繁琐,抵押品要求高。如鄂州的一家企业反映“银行都是晴天放伞,雨天收伞。在企业发展比较好的时候,银行主动上门提供贷款,但去年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银行贷款也到期,银行承诺我先还贷再续贷,但当我通过民间高息过桥资金还完贷款后,银行却以种种理由只贷一部分资金。不光企业的资金周转无法解决,还背上高利贷,使企业陷入绝境”。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执行的是基准利率下浮30%的政策,而对民营企业是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一些地方政府创办的担保公司,还要加收2%以上不等的担保手续费,进一步抬高了资金成本。不少企业家说,我国公司法规定市场主体地位一律平等,但到银行贷款时,要存贷挂钩,除了要付出高于国有企业30%以上的利率、贷款额20%抵押外,还需要个人财产抵押,这不仅不平等,还带有歧视性。四是用工难用地难维权难问题较为突出。调研中,许多企业家反映,企业缺乏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员工流失率也较高,特别是一些专业技工更是严重短缺。与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国企相比,多数高技能人才只是将民营企业作为“过渡”和“跳板”。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在人才环境、薪酬等方面缺少优惠政策、没有竞争优势,“人才引进难、引进留住难、留住发展难”,不少企业家发出“今后谁来打工”的感慨。用地难也制约着民营制造业企业的发展。部分开发区或工业园区规划不科学,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地方面临无地可用的境地,亟待拓展项目用地,园区内公共交通、商业配套也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一些企业家反映,企业维权缺乏来自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是孤军奋斗,比较艰难。黄冈市贵族真空科技公司投巨资研发的产品被浙江一家企业明目张胆的仿制,并以低价抢夺市场。交涉过程中对方口头承认是仿冒,但不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宣称凭借自己雄厚的财力和他省行业协会的支持打官司绝对赢,而法院判决也印证了对方的言辞。五是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调研问卷表明,认为到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时“手续繁杂”的企业占50.23%,“效率低”的占38.91%。有的企业家讲到,说起来是“企业家老大”,实际上还是“审批者老大”。有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存有偏见,在处理企业违法违规工程项目建设时,往往一罚了之,没有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后续问题,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武汉东湖高新区部分企业反映:去年一年,园区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电停气达40余次,给企业特别是生物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武汉中人瑞众汽车部件产业有限公司反映,在武汉市江夏区投资4.6亿建分厂,因审批周期、投资环境等原因,分厂将近三年还没有建起来;政府承诺的开工后每亩地3万元的退款,上报30余份报告,至今没有解决。项目建设中当地干扰严重,如被强迫要求使用当地村民提供的砂、石等材料,当地政府不仅不制止这种砂霸、石霸行为,还规定指导价格等。企业形容当地的投资环境为“JQK”,即先上钩,再圈住,最后砍一刀。湖北晨风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反映,政府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动辄要求企业老板到政府部门面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损伤企业家个人自尊心。

3.抓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目前,我省抓民营经济发展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如发改委管规划和项目审批,但没有力量管落实;经信委管生产调度,但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的职能不强、手段不多;工商局管注册登记,但没有协调其他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方面往往“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叠加效应。市(州)促进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也未统一,没有达到上下联动的最佳效果。不少企业家反映,在寻求政府部门服务与支持时,往往难以找到直接对应部门,来回多次跑断腿却找不到门,解决不了问题,政府要是能有一个综合部门一揽子总管协调就好了。据了解,全国已有20个省(市、区)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局,而我省没有建立省级层面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机构。此外,科学判断、监测、统计民营制造业的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4.民营制造业企业整体偏弱偏小。一是市场主体不强。我省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15361户,居中部第三、全国第八,与沿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40000户以上的规模数量有较大差距。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以我省2016年民营经济100强为例,企业的门槛仅为年产值15亿元,而国内民营企业500强的门槛约为78亿元。二是产业层次偏低。我省民营制造业多数产业处在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的中低端,叫得响的品牌少,同质化现象突出,产品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信息化水平不高,与工业化融合深度不够。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数据,我省企业的专业化技能人才、研发能力、专利拥有量、机器人使用比例等指标落后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28.04%~63.17%;我省拥有品牌的企业占比44.04%,比广东低18.71%,知名品牌数量差距更大,“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已连续几年榜上无名。三是创新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少,研发投入少。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5》显示:2015年,湖北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排第28位。据省科技厅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省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为71.04%(全国76.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0.82%,这两项指标在全国均排第19位。从调研所到地的情况看,襄阳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1.67%,超过八成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没有开展产品研发活动,没有设立技术开发机构,没有申请专利。95%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感到创新人才和技术人才双重缺乏。

三、推进我省民营制造业发展的建议

1.查思想转作风,营造促进民营制造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思想作风不转变,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不形成,补短板、促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建议各地深入查找阻碍民营制造业发展的思想作风表现,开展“解放思想、靠前服务”大讨论,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和干部不敢抓、不愿抓等问题,做到在思想上放心放胆,真心实意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议借鉴广东等省的做法,制定我省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中央和我省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先进典型,着力破除制约民营制造业发展的思维桎梏,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2.优化发展环境,为民营制造业发展松绑除障。

(1)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平等对待民营制造业企业。针对民营制造业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不公平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决打破各种隐性壁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民营制造业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要清理和修改现行各种歧视和不利于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的规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建议借鉴河北等省的做法,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打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垄断经营,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对民营制造业企业一视同仁。每年推出一批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清单,及时公布招标结果。

(2)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采取硬措施打通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尺”。针对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发放政策汇编、创建政策“搜索引擎”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到企业。对国家及我省出台的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的政策,要建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建议将政策落实情况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每年对各市(州)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政策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各级政策执行部门要对每条政策措施落实的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让企业看得明明白白,办起来简简单单。同时,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进行约谈,以真正推动政策落地。要全面梳理我省已出台的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对已过时和制约民营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律废止和取消。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引进人才等相关政策。近期,武汉市围绕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地,出台了《关于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高度关注,适时在全省推广武汉市的经验。

(3)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营制造业企业家有更多的安全感。要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严格依法保护民营制造业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将企业家个人行为与企业行为相区别,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区别,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禁止重复、多头检查,不得违法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民营制造业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让民营制造业企业家有更多的安全感。对因渎职、失职行为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加强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议集中清理各地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中的“政府承诺”,着力解决“新官不理旧账”和政府失信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4)着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以优化服务亲商安商。政府及有关部门干部要当好企业的“娘家人”、做好“服务生”。对“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要认真排查,列出清单,抓好整改。要按照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要求,以更实的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要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要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建立“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一张网。要着力解决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增强服务实效。如企业反映强烈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省政府要求金融办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国家出台的各项惠企金融政策,在我省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金融办要充分发挥作用,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作为,推动精细化金融服务,切实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同时,要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

3.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落实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暂行办法》,引导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依靠创新驱动做强做大企业。建立民营制造业重点企业数据库,在继续抓实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打造航母。建议省级层面遴选100家左右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民营制造业骨干企业,分别由省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联系并提供精准服务。借鉴天津等地的做法,完善并落实对重点企业的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倾斜、要素保障等措施,努力造就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秀民营制造业企业,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品牌、国内领先品牌。

4.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议省政府借鉴广东等地的经验,在整合民营经济发展管理职能方面出台一些举措。建立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工作,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考核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适时调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指标在全省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建议在省经信委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开通全省统一的投诉热线电话。健全明察暗访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严格督促整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电视问政可视情开设民营企业家问政专场。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以及损害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切实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更好履职尽责,不断优化民营制造业发展环境。

调研组人员名单:

带 队 领 导:周洪宇 张岱梨

调研组成员:付明珠 杨有旺 刘顺妮 罗昌兰 熊寿春 孙晓咏

部 门 领 导:饶志国 吴方军 彭 泉 李灯强

工 作 人 员:沈 斌 彭 凌 汤 莉 王 磊 周云峰 金明涛 汪池兵 尹周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