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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09 08:20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按照《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对一年来贯彻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条例》颁布以来,省科技厅切实履行职责,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全省有关单位学习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发挥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协调联动,按照《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不断优化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将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在《条例》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下,全省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序推进,科技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体呈现增速加快的良好势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完成增加值2699.16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比上年同期快0.1个百分点;共登记技术合同8970项,合同成交额479.45亿元,同比增长20%。

一、推进《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全面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一是发挥大众媒体作用,提升公众关注度和知晓度。《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新闻媒体,采用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大篇幅、大版面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释义,发挥其宣传主渠道作用;同时通过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政务信息网站,快速宣传、解读《条例》内容。《条例》实施过程中,注重对《条例》贯彻落实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浓厚氛围。重点报道了武汉工程大学徐慢教授及其研发团队,将一组(8项)碳化硅陶瓷膜技术及专利成果作价2000多万转让,按照《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将收益的90%奖励给研发团队的事迹。二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宣传力度和效果。整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相关政策解读,形成宣讲PPT;同时印制《条例》单行本,通过开展讲座、组织研讨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针对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不同创新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2016年全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上,郭生练副省长对《条例》的有关精神进行了阐述。三是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增强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向科技人员、各创新主体和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利用《创新湖北》杂志开设的《政策解读》专栏,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

通过以上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扩大了《条例》的影响面,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制度设计,收到了显著效果。

(二)狠抓贯彻落实,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省科技厅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相继起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等重点任务,省科技厅先后代拟起草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暂行办法》《湖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湖北省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目前这些文件均已正式出台。

其中《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围绕科研人员关心的绩效工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进一步细化完善的政策措施。《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按照《条例》规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规定,从11个方面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给予支持,特别是在研发补贴、实验室筹建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湖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对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实行双向补贴,规定省级科技部门对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在鄂高校,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5%~10%给予奖励支持;对委托在鄂高校技术开发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省内企业,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有效提高了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积极性。这些法规政策文件是对《条例》的补充,有效形成了一整套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三)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加快创新优势转化

2015年省科技厅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通过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条例》发布出台后,省科技厅继续深入推进“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研究制定了《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2017年实施方案》,坚持“部门主导,注重实效,多方联动,建立新机制,构建大平台”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目标分解、对口联系、督办指导、考核评价、项目激励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展良好。1—8月,全省17个市州已实施登记科技成果转化793项,全年1000项的转化任务有望提前完成;共采集县域企业技术需求1779项,筛选科技成果200项,在科惠网进行发布。同时,开展“科惠行动”,组织高校院所相关专家和企业进行对接,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难题。已先后在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举办了四场“科惠行动”,促成45家企业现场签订了合作协议,238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自2013年底启动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以来,省科技厅在培育科技创业企业,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条例》实施以来,为了更好促进企业主体创新能力提升,省科技厅推出了《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2017—2020年的升级版工作方案》。“升级版”主要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升级、发展目标的升级、政策措施的升级三个方面。在指导思想上,强调以机制创新为引领、平台建设为重点、能力提升为核心。在发展目标上,重点提出了两项定量指标,一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数量上有提升,到2020年达到700家;二是科技企业培育有效果,到2020年在孵企业数突破20000家。在政策举措上,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孵化器、支持设立创业种子基金、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10项含金量高、导向性强的政策。2017年9月,在黄石召开了全省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总结会暨升级版启动会,部署安排了湖北省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实施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构建完善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进“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的工作体系,更加有效地引导了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创新创业要素向科技创业企业聚集。在升级版政策的引导下,36氪空间、3W咖啡、腾讯众创等国内知名创业服务龙头企业不断来鄂发展,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2892家。

(五)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日益完善,开放程度和服务效益不断提升。《条例》实施以来,省科技厅不断加强湖北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和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入网单位数量、入网仪器设备数量、检测类别和检测指标数量均大幅提升,省科技信息共享平台用户数量和平台浏览量稳步提升。二是规范开展企业研发测试补贴工作,引导科技资源服务创新创业。为落实《条例》中“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使用省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及其仪器设施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检验检测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的相关政策,今年以来,对2016年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共发放补贴金额1343.5万元。其中,使用方单位共107家,补贴金额1008.6万元;提供方单位共69家,补贴金额334.9万元。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果显著。截至今年6月底,省科学仪器平台入网单位547家,入网设备已达到8556台套,较一年前分别增加68家和 772台套;积极引导支持入网的专业测试机构新增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项目600余项,大力提升了研发检测能力,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提供了1000余次检测服务,共计检测样品16613个,检测机时数达8199小时。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共计新增用户数1959个,其中机构用户1738个,注册用户221个。平台资源总浏览量达到829.9万篇次,文献下载量为335.2万篇。

(六)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优化创业投资环境

一是发挥创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推动新设子基金。为落实《条例》“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省科技厅出台了《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积极探索省创投引导基金“事后注资”方式,按照已投资孵化器内初创企业的注册年限和投资金额,支持珞珈梧桐、硅谷天堂等创投机构设立子基金4支,规模达9.8亿元。将创业种子基金参股比例提高到50%,门槛规模降至300万元。截止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已累计参股设立创投子基金23支,子基金总规模达50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近10倍。

二是加强投资方向引导,聚焦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参股子基金聚焦创新链前端,围绕天使投资、成果转化开展投资,上半年完成项目投资14项,投资金额7805万元。截至目前,省创投引导基金子基金已完成项目投资322项,投资总额达24.57亿元。其中,参股子基金投资项目瀛通通讯成功上市,成为今年截至目前我省唯一一家上市企业。另外,东智科技等4家企业挂牌新三板。目前,引导基金子基金已投企业中,成功上市企业已累计达到1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4家。

三是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投融资对接。成功举办2016中国中部(湖北)创业投资大会,全面启动“手牵手——创投走进孵化器”系列活动,已在武汉、黄冈、襄阳、荆门等全省各地举办6场,推动500余家创投机构与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对接。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领域行业赛,六大领域共展示163个项目,进一步培育创业主体,聚合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建立健全线上服务系统,优化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汇聚全省科技型企业1.3万余家、省内外投资和金融机构400余家、园区和孵化器近百家、金融产品600余个。

二、《条例》贯彻落实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协同推进机制有待完善

《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涉及战线长、领域宽,涉及部门多,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化工程,除科技部门外,还需要多个部门和全省各地区协同推进。但是目前省直各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还有待完善,部门横向配合和省市县纵向联动的合力有待提升,使得《条例》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所弱化。

(二)《条例》落实效果有待显现

一方面,《条例》实施刚满一年,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出台了一部分相关配套政策,但政策并未全部出台,已出台的政策落实到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条例》重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间接作用多于直接效果,并且科技创新的成效和作用显现有一个滞后效应,这就决定了《条例》的效果实现周期较长。因此,目前《条例》虽已开始显现效果,但重大作用和影响凸显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三)总结评估工作条件尚不成熟

《条例》实施节点是跨2016、2017两个年度,以2017年为主。目前各地区、各部门还没有系统总结2017年相关工作,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撑。目前全面、系统对《条例》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的条件还不成熟,现在报告的情况主要是省级科技部门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因此报告的内容还不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指导下,积极发挥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推进力度: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

《条例》的学习宣传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2018年,我们将对《条例》的全面宣传转为重点宣讲。突出重点内容,结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贯彻落实文件,围绕成果转化、经费使用、资源共享等重点内容,开展系列专题宣讲;服务重点对象,对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小微企业不同群体,分类进行政策宣讲;针对重点地区,对创新活跃、需要《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支持、指导的地区进行集中宣讲。

(二)强化联动,稳步推进《条例》有序实施

省科技厅将精心部署抓落实,聚焦重点内容,稳步推进《条例》重点内容的推进实施。对内,将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职能处室,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考核问责为“压舱石”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对外,充分发挥省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这两个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制定《条例》贯彻落实时间表和路线图,保障《条例》的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评估《条例》的实施情况

组织专家团队,系统深入开展调研,对各部门、各地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对相关部门、各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摸底工作,收集和研究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搞清楚哪些是重点问题,哪些是难点问题,逐步探寻解决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条例》的实施。

在此基础上,特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省人大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督导各级政府,按照《条例》要求,落实任务分工,使《条例》落实实现规范化、任务化,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请求省人大呼吁各级政府着重加大科技投入,在保障科研经费大幅增长的同时,也要确保科技经费切实应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