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7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10 06:3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1月1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5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该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