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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发言
万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会议作拟任职发言,真诚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任职的审议。
我1960年11月出生于洪湖,1978年到武汉上大学,1982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汉南区区长,新洲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主任,省经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
这次,我有机会在新的岗位上,投身到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我感到非常荣幸,更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本次会议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在省政府一班人支持帮助下,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二是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履行好岗位职责,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敢于担当负责,锐意开拓进取。认真学习宪法及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是不断改进作风。坚持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坚决摒弃“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工作实打实,硬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分管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保持清正廉洁。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以平和之心对待名利、以淡泊之心对待职位、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珍惜为党工作的每一天,珍惜为民服务的每一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此次任命未获得通过,我会正确对待,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在今后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