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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时任省国资委主任潘启胜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深入分析原因、狠抓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国企支撑引领作用
全省国企国资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推动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建设,国企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一)承担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了服务全局作用。省出资企业全年实施重大投资项目296个,完成投资685.35亿元。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成为中部首家、全国第10个4F级(最高等级)机场。省交投集团建成高速公路160多公里。武汉城市圈4条城际铁路全部建成通车。汉十高健设扎实推进,江汉平原货运铁路全线贯通。武汉地铁已建成通车8条线路237公里。湖北国际物流机场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 加强资本运营,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全省先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35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省宏泰国资、省高新投等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北斗导航、智能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激光、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光谷联交所积极向资本要素市场创新转型,促成中国碳排放权登记管理有限公司落户湖北,填补了我省没有国家级金融平台的空白。
(三)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湖北中烟、鄂旅投公司等中央在鄂企业兴办实事精准扶贫,累计投入资金2.74亿元,有效发挥了国企国资系统在精准扶贫中的带头作用。省高新投等企业发起设立了2只总规模4亿元的丹江产业升级与发展基金。湖北盐业集团、联投湖北路桥等企业在丹江口市投资1000万元建设菌菇深加工项目。
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全省国企国资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 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省出资企业基本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董事会,总体实现了外部董事过半的目标。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董事会运作,更好发挥董事会“管战略、议大事、把方向、防风险”作用。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将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家吸纳进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优秀管理者和各类专家120多人。
二是持续完善内部管控体制。联投集团规范子公司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母、子公司功能定位和权力边界。省长投集团合理划分集团与二级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断强化管控力度。省铁投集团对各子公司权责进行界定,强化分层管理。省宏泰国资集团按照“小总部、大产业”原则,实施“扁平化”管理,突出总部“战略管控、风险管控,财务管控"等职能。三是厘清权责边界。突出企业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根本大法”作用,省国资委组织出资企业修订章程,将国资监管制度内化为企业章程要求,一企一策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关于投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四是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省联投集团、省宏泰国资集团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了一批子公司经理层人员。武汉市国资委指导港发集团、商贸控股等企业在二级子公司市场化选聘了职业经理人。襄阳市在公交集团召开国资系统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现场会。随州市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身份全部由行政公务员转变为企业经营者。
(二)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积极推动脱钩改制。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以脱钩改制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荆门市推动27家国有企业脱钩改制。荆州市将23家市级事业单位的32处资产划入市城投公司。黄石市完成市建委所属3家企业脱钩划转工作。二是不断优化国资监管方式。省国资委按照分类考核、科学考核要求,修订完善了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下放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武汉、襄阳、黄石等地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出台国资监管事项清单,优化了监管方式和流程。随州市国资委开始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2户企业已委派到位。三是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自身改革。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调整,提出进一步强化战略规划、国有资本运营、激励约束等管资本职能,突出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交易、财务监督等重点领域监管,并拟精简国资监管事项26项。四是加强监督协同。省国有企业监事会通过监督年报、专项检查和一事一报告,揭示较重大问题和风险,促进了企业稳健经营。督促企业加强海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杜绝盲目投资并购,切实防范海外投资风险。组织力量对境外投资项目开展了实地监督检查。五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从严选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家队伍。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增强活力为中心,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在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三环集团在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的方式公开挂牌,弓I进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推进湖北工建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由3家省出资企业持有股权,形成了省出资企业的“铁塔”模式。二是在子公司层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鄂旅投公司对10家二级子公司成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省宏泰国资集团在三级子公司层面先后与融创中国、长沙远大等知名机构全面推行混合所有制。联投集团陆续引进碧桂园、亿达等一批行业领军型民营企业开展大型项目合作。三是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进员工持股试点。选取5家省出资企业子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7家子公司、铁投集团小贷公司引入员工持股,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支持省高投公司开展股权投资项目员工“跟进投资”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创投行业特点的项目跟投机制。目前,省出资企业二三级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改制面已接近60%,员工持股企业达到41家。四是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把推进资产证券化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方式,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鄂旅投公司重组鄂旅股份公司,已于2017年9月21日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72237)。楚天高速增发募集资金4.05亿元。
(四)坚持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为突破口,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一是高位推动形成强大合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批示要求解决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省长王晓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工作,曹广晶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工作大会进行推进。省改革办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列入重大改革项目,省国资委落实全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会精神,组建工作专班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分管副省长带队赴国务院国资委重点汇报我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二是试点先行破解难点问题。对物业分离移交难、费用测算难等问题,突破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选取三环集团为试点,以分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突破口,协调相关方诉求,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组织武汉市国资委、武昌区国资办、武昌区房地产公司、市城投集团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与12户省出资企业进行了现场对接,就供水、物业移交等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提出具体解决路径。三是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问责力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以不完成任务不罢休的决心强力推进中央在鄂企业、省市企业分离移交工作。2017年8月以来,省政府组织对全省17个市州、重点企业和独立工矿区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导调研。今年,对全省3个重点市州和东风汽车集团、葛洲坝集团、江汉油田、大冶有色、三环集团等重点央企和重点省属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督导调研,有效化解了一些历史累积的老大难问题,加快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程,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孟建民对我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达到88%以上,其中供水设施分离移交达到90%,供电达到87%,供气达到98%,物业管理达到83%,部分企业已启动维修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正在积极推进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移交关闭或改制医疗机构3个,移交社区管理机构1个。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省政府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全过程,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要求省国资委将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细化为4个方面30条责任,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组织不按期换届、党建工作机构不健全问题整治,确保党建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推动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较大企业配备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企业纪委书记主要精力抓执纪监督,领导体制日益完善。精心组织动员全省国企国资系统17000多个党组织和34万多名党员做好出席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成立了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国企分会,国有企业统战工作不断创新拓展。持续深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16家国有企业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59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大力推进党建要求入章程,研究制定党建入章指导文本,将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中,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推动企业修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进一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三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省属企业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办法,明确内容、标准和考评指标体系。着力强化企业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个人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建立“四级同述同评同考”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86户归口管理企业党委书记向省国资委党委述职,792名各级党组织书记逐级述职。四是不断提高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痕迹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企业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明确了40条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和力量保障,推动省出资企业落实“两个1%”要求,企业总部新增党建机构12个,新增专职党务人员103名。积极开展国有企业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逐级建立党建示范点1562个、党员示范岗23498个、党员服务队2613支,涌现出一大批国企党建“精品名牌”典型。五是全面从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企业层层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实行痕迹管理,建立起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举办专题报告会1478场,在全省国企系统倡行清廉之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人员,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从八个方面着力,推动全省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
(二) 抓好稳增长降成本工作。加强企业运行动态监测,确保经营平稳运行、稳中有进。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省出资企业平均百元收入成本费用同比下降,确保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两金”增幅低于收入增幅。
(三)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引导国有企业专注实业、做强主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专业化重组,改组组建一批省级产业投资集团,做大国资增量,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全面推进央企合作。
(四) 妥善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正式协议,启动维修改造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一步加大国企瘦身健体、“处僵治困”工作推进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源。
(五)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贯彻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和国务院国资委、省委部署要求,制定国企改革试点任务清单,抓好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六) 推动国企创新发展。积极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抢占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充分发挥创新要素合力,鼓励省出资企业参与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重心下移,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三基建设”。
(八)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力推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改制。积极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落实管资本为主要求,推动全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转变职能。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形成监督闭环。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