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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