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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 年 9 月 28 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龙正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5月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规范非税收支预算管理等原因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部署了相关重要工作,需对省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年初按预计数编列,预算执行中一些项目发生了变化;二是根据2017年财政决算办理情况据实调整上年结转收入;三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部分重点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426.6亿元调整为4656.7亿元,调增230.1亿元。其中:转移性收入由3933.6亿元调整为4163.7亿元,调增230.1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
1.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54.8亿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财力补助力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28.8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8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5.4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8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4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
2. 上年结转收入调增95.3亿元。主要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7年省级决算据实调整。
3. 调入资金调增80亿元。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80亿元,统筹安排省本级重点项目支出和对市县的财力性补助。调入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0亿元。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今年省级预算时,根据上年前十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将上年预计结转数编入年初预算,决算办理完毕后,根据实际结转情况进行了调整;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部分支出项目进行了调剂,部分支出的预算级次和列支科目发生了变化;三是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后,相应增加了省本级支出和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四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了部分重大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426.5亿元调整为4656.7亿元,调增230.2亿元。其中:
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05.9亿元调整为857.9亿元,调增52亿元。
部分支出科目调增的主要原因:一是省级基本建设支出和预留支出分配使用后,转列相关科目支出;二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后,部分资金由省本级使用相应增列相关科目支出;三是新增安排的省本级重大项目支出,反映到相关科目支出。
部分支出科目调减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决算办理完毕后,根据实际结转数额调减相关科目支出;二是按政策收回省级预算结余资金,相应调减相关科目支出;三是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对部分支出项目调减,科目支出相应减少。
调整的主要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69.1亿元调整为76.3亿元,调增7.2亿元,主要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棉花公证检验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执行中调整到综合改造项目、放管服信息化平台项目、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等。
公共安全支出由176.5亿元调整为179.9亿元,调增3.4亿元,主要是增加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法院系统基本建设支出。
教育支出由121.3亿元调整为124.7亿元,调增3.4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高等教育经费补助。
科学技术支出由12.9亿元调整为15.8亿元,调增2.9亿元,主要是增加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科技馆新馆项目经费,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的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到本科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1亿元调整为22.8亿元,调增1.8亿元,主要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以及省级增加党报党刊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156.9亿元调整为158.8亿元,调增1.9亿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资金、企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分配使用后增加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15亿元调整为17.7亿元,调增2.7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执行中调整到医院基建项目经费,以及单位调整增加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由63.9亿元调整为64.8亿元,调增0.9亿元,主要是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水利建设工程等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由19.3亿元调整为40.6亿元,调增21.3亿元,主要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车辆购置税公路建设补助经费,以及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铁路建设省级资本金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由4.6亿元调整为5.4亿元,调增0.8亿元,主要是增加援藏援疆项目建设。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12.9亿元调整为13.8亿元,调增0.9亿元,主要是省级增加矿业权价款退款经费。
其他支出由84亿元调整为87亿元,调增3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暂列本科目的部分基本建设支出,执行中按照具体用途转列相关科目,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加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等重大项目支出40亿元暂列本科目。
此外,部分预算收支发生变化的项级科目,在《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草案)》备注中也进行了说明。
2. 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3607.6亿元调整为3785.8亿元,调增178.2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是:
一般性转移支付由1809.7亿元调整为1905.8亿元,调增96.1亿元。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财力下移,照顾基层”要求,统筹省级财力和中央补助,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30亿元(市州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20亿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补助1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1.8亿元,提高市县财力保障水平,帮助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防控财政风险的政策目标;同时,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支出2.8亿元、革命老区支出1.4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亿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助1亿元、垃圾处理奖补资金1亿元)。
结转下年支出由219.2亿元调整为301.3亿元,调增82.1亿元,主要是根据2017年财政决算办理情况据实调整。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调整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数额根据预计编列,决算办理完毕后,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917.4亿元调整为919.8亿元,调增2.4亿元。其中: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39.7亿元调整为141.6亿元,调增1.9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的专项收入缴入国库。
上年结转收入由79.5亿元调整为80亿元,调增0.5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决算情况据实调增。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917.4亿元调整为919.8亿元,调增2.4亿元。其中: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214.6亿元调整为215.5亿元,调增0.9亿元。主要是调增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和发行费支出,同时,据实调减电影基金、民航发展基金。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出由702.8亿元调整为704.3亿元,调增1.5亿元。
主要是据实增加了年终结转。以上方案,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