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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建议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4-04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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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6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11月17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一、 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价格主管部门。
二、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八)违反规定种植植物或者饲养犬只、家禽家畜等动物”。
以上说明将批复孝感市人大常委会,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其他合理性和文字方面的修改建议,由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作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