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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4-04 03:53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全面开展《纲要》中期评估是回顾总结上半场实施情况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基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要求,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重点就《纲要》实施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重大挑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凝神聚力,开启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纲要》总体实施情况

2016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六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纲要》实施,全省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生根本性转变,取得历史性成就。

《纲要》主要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育新,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呈现出质量效益持续改善、新旧动能持续转化、生态环境效益明显好转的发展态势,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不断提升。《纲要》提出的32项主要指标(包括41个分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其中,25项主要指标(包括34个分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划进度要求,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全省小康指数为89.43%,较2015年提高6.5个百分点,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可以如期实现

预计到2020年,全省小康指数将达到95%以上,能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按照2017年数据测算,经济发展指数83.99%,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态势,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小康评价值达到90.18%。民主法治指数92.10%,公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基层民主参选率小康评价值达到97.10%。文化建设指数80.55%,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文化消费显著增长,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小康评价值达到90.91%。人民生活指数90.89%,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小康评价值达到81.84%。资源环境指数96.14%;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GDP能源消耗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小康评价值达到100%。

(二)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取得新进展

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着力优化创新发展政策环境,深入实施创新发展重大行动计划,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937.89亿元,较2015年增长18.07%。湖北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排名全国第七。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66亿元,从全国第六上升至第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达到465万户,企业类市场主体突破百万。电子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协调发展形成新格局。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汉江生态经济带、“一主两副多极”、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区域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2017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4万亿元,综合实力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排名第四。襄阳市、宜昌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4064亿元、3857亿元。县域经济日益发展壮大,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17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22059.9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60.4%,地区生产总值过5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3个,宜都、大冶、枣阳、仙桃、潜江先后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1.7个百分点。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全面实施,划定“三区三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

绿色发展开启新篇章。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坚定扛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和湖北担当。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七、中部第一。森林覆盖率达到41.56%,较2015年提高0.36个百分点。

圆满完成“大气十条”考核任务,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十三五”以来,长江、汉江干流水质保持为优,长江干流水质均为Ⅱ~Ⅲ类,汉江干流水质均为Ⅰ~Ⅱ类。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目标。2017年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0.23%,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5.65%。

开放发展开创新局面。着眼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开放型经济水平有新提升。2017年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3000亿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稳居中部第一。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6项改革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指数在全国第三批自贸区中排名第二。中欧班列(武汉)发运总量、回程货运量保持全国前列,重箱率全国第一。269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湖北。开通的国际(地区)航线达61条,国际通航点覆盖五大洲,居中部第一。

共享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重保持在75%左右。2017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03.8万人,红安、神农架、远安3个县脱贫摘帽。2017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9%,保持在低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57元,增长9.0%,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31.9万人,123万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三)主要目标指标完成良好

《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公共服务、生态环境5大类32项主要指标中(包括41个分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9个、约束性指标22个,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34个分指标超过或达到规划进度要求,7个分指标进度滞后。总体来看,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性指标,国家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已达期末目标的指标有4个: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劣V类水体比例。

超过进度的指标有14个: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人均预期寿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进度的指标有16个:跨境投资总额、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进度滞后的指标有7个:地区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未完成原因详见附件)。预计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个预期性指标完成难度较大。

二、《纲要》主要任务执行情况

(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去产能取得阶段性成果。运用安全、质量、环保标准等手段倒逼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退出。2016年全省集中压减过剩产能,去除钢铁产能338万吨(不含武钢442万吨),退出煤炭产能1011万吨,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成果持续巩固,全省共查处“地条钢”企业15家,取缔非法产能约180万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2017年煤矿退出产能207万吨。

去库存成效显著。实施分类调控、“一城一策”,改善住房供求关系,促进供需基本平衡。出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工作措施,多渠道稳定房价,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去库存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开展专项督导,截至2018年6月,全省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完成95.4万套,占总任务的86.67%。2017年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423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1.3%,总体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去杠杆稳步推进。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平台存量债务、企业债、公司债、个人债和新增债发行工作的监管,企业杠杆率稳中趋降。2018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2.2%,低于全国4.4个百分点。企业直接融资和再融资能力得到加强,截至2018年6月,全省主板上市公司10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82家,发行企业债券95只,规模共计984.4亿元。

降成本力度不断加大。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中介服务、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偏高等问题进一步缓解,2016年、2017年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1930亿元以上,“十三五”以来湖北企业对减税降费感知度达到9.18,居中部第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电子信息平台等重点领域收费进行规范清理,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任务。

补短板工程强力推进。围绕脱贫攻坚、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航运能力、能源设施等十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有效投资,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截至2017年,安排高标准农田资金227.21亿元,新增高标准农田568.7万亩。航运能力提升工程稳步推进,新增港口货物年吞吐量2000万吨,新增三级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192公里。截至2018年6月,累计完成四大水利补短板工程投资约51亿元。

(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格局正在形成

省内“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在沿江省市率先编制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形成“1+5+N”的规划体系,制定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省委召开全会研究出台《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省政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精准化落地”,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出台《行动方案》,强力实施“三水”共治、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生态修复起步良好。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突出抓好长江、汉江、清江等主要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绿满荆楚行动圆满完成,造林添绿997.2万亩。梁子湖牛山湖、曹家湖、挡网湖等退垸还湖工程顺利实施,湿地有效保护率从2015年的40%提高到2017年的44.92%。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国际重要湿地1个、国家湿地公园9个。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污染源头得到初步遏制。强力推进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124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全面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岸线修复,严厉打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取缔湖库围栏围网养殖,全部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Ⅲ类、7个监测断面水质从皿类提升到Ⅱ类。

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产业护江和绿色引擎工程、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加快长江航道“645”工程、“1140”标准船型推广、铁水联运等绿色交通项目建设,推进武汉国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推动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基本实现水、路、港、岸、产、城协同发展。积极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3.92%。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六大资源循环利用集聚区逐渐形成,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增速超过工业整体水平。绿色生活方式逐渐深入人心,武汉市、宜昌市获批国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全面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中心落户湖北,湖北碳市场交易规模、交易量等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取得新成效

重大风险基本可控。专项整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防控企业债券兑付风险和重点企业债务偿还风险,涉及金融风险的非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探索运用债委会工作机制化解企业风险,个别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稳定可控。加强地方债务管控,实施限额内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引导合法合规举债。截至2017年,限额内债务余额5716亿元,政府债务负债率为15.7%,远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解案件33万余件,成功率达98%。

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紧扣“准、实”二字,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以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为重点,统筹贫困县和插花贫困地区,下足“绣花”功夫,深入推进“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政策落实落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压紧压实责任,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超额完成规划中期目标。2016年一2017年,全省共脱贫187.8万人,出列贫困村2798个;全省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2.7%降低到2017年的4.4%。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我省连续两年位居第一方阵,受到国家通报表彰和奖励。

污染防治较真碰硬。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机制,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强化大气污染源头控制,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生态环境明显好转。2018年上半年全省13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8%,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达到规划期末目标,排查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148个,完成整治112个。在全国率先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实施“四个清单”式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2017年56个整改任务中,完成整改51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取得突破

创新引领激发动能。在全国率先推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新九条”“激励企业研发活动十一条”,创新平台建设迈向新高,国家级高新区数量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一。国家在先进存储领域布局建设的唯一产业创新中心落户湖北,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成功获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速。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家,居中部第一。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获批6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初步形成“光谷创业咖啡”“青桐汇”等双创活动品牌。

产业升级转换动能。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43.5:46.5。技术改造投资增速高于工业投资49.7个百分点。获批筹建国家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8个。黄石获批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十三五”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数量逐年增长,“武汉.中国光谷”成为全球最大的光通信研发生产基地,武汉国家存储器基地填补我国主流存储器领域的空白,铁路和桥梁领域勘察设计水平居全国第一、世界一流。数字经济总量1.21万亿元,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软件和信息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成为新的生力军。2017年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房地产、旅游、金融、文化、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健康和养老服务、商务服务等10个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军民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荆门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基地加快建设,继襄阳市、孝感市后,宜昌市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

人才集聚厚植动能。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百人计划”“我选湖北”“技能人才振兴”“省管专家”“博士后人才培养”等计划,在鄂两院院士73名、居全国第四,累计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465名,新增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专家1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管专家7706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4500人,吸引各类归国人才近4万人。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开发工程,开展“湖北工匠”选拔行动,2017年高技能人才占全省技能劳动者比重提高到29%。

(五)以开放倒逼改革,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释放

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高水平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举办2届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规划和建设境外产业园区7个,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居中部第一,2016年、2017年对“一带一路”沿线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的比重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2、9.9个百分点。对外贸易企稳回升,高新技术产品成为出口新动能,武汉汉口北成为中西部地区首个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市场。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连续两年突破百亿美元,居中部第一。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建成。

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牛鼻子”,“放管服”改革多点突破,改革的民众满意度为93.3。“十三五”以来,分3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348项,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初步建立了联通省直50个部门和所有市州的“一张网”政务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企业开办时间4.5天以内,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信用立法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建成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武汉、宜昌、黄石、咸宁获批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六)深入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

发展空间不断优化。落实中部崛起战略,与湖南、江西共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基础设施、跨界流域治理、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建设有所突破。推动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合作事项上升为国家战略。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市场一体化基本形成。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临空临港经济区加快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长江新区。

“一主两副多极”战略深入实施。武汉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发展质量和速度明显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襄阳市、宜昌市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培育新动能,着力做大经济底盘。各市州突出特色发展,经济总量过千亿元的市增加到10个。县域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总量跨越2万亿,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连续三年保持在60%以上。

重大基础设施支撑作用不断加强。2017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4129公里,公路总里程26.95万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1930公里,港口货物年吞吐能力3.3亿吨。全省油气管道总长度7011公里,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农网存量低电压和供电卡口问题基本解决。荆江大堤综合整治、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基本完建,1280座小型病险水库已开工近800座,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20.8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1.54万亩。

(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

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夯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势头良好,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万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22万个,粮食产量继续稳定在500亿斤以上,主要农产品位居全国前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居全国第二。

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提档升级。2017年实现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4G信号全覆盖、“光纤村村通”,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88.04%。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7年累计完成村庄绿化92万亩,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启动,全省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负增长。

农村改革活力显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土地确权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率达44.6%。创建36个特色小镇。启动“三乡”工程,不断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创业湖北”“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以技术密集为主的新兴产业人员就业增长明显,2017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41.36%。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行业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缩小为3.35:1。

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积极推进。加快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7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8.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9个百分点。全省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超过97%。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顺利实施,绝大多数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启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8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实施“社保共享计划'提高基本养老、鉢医保、社会救助标准,2017年社保卡覆盖率提高到78.7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超过55%。注重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全省农村特困供养集中、分散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8750元、8377元,分别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490元、2117元。

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加快健康湖北建设,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推广分级诊疗,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85%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左右。加快城乡体育公共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加到1.44平方米。

文化强省建设步伐加快。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大冶、宜都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繁荣群众艺术创作,我省连续四届参加中国艺术节,获奖作品和等次居全国前三,文化部称为“群文创作湖北现象”。文化与科技、旅游、教育、体育等融合加快,2017年文化产业中7个行业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

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万件。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一批“保护伞”,取得阶段性成果。“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积极开展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等活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完善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和机制,“共治+自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正在形成,2017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33.86%。

(九)持续深化“四风”整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效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不断加强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重要成果。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推广“红色引擎工程”,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扩大,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增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有效推进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整治“四风”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修正案和宪法修正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坚持纪严于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守底线,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臻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筑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不断提高执政本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八种本领”,做到“五个过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大力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主战场,把投资作为稳增长的主抓手,把基层一线作为主阵地,落实《纲要》中19个专栏93项重大工程,推进实施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强的重大项目,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以高水平项目建设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有效投资成为稳增长的“定海神针”

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量首次突破3万亿,完成31873亿元,增长11.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投资规模较2012年翻番。高技术制造业投资、服务业投资、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等关键领域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呈现出“两快、两稳、一回落”的特点。

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快。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分别达到18.4%、33.4%、32.7%,航空航天器和集成电路制造业成为投资亮点,2017年航空航天器制造业完成投资104.92亿元,增长292.4%;集成电路制造业完成投资143.51亿元,增长487.8%。

服务业投资增长较快。2018年上半年全省服务业投资增长8.4%。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93.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增长64.5%。

民间投资增长稳。成功扭转民间投资“断崖式”下滑态势,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增速分别达到2.5%、7.1%、11.7%。民间投资在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均保持较快增长,民间投资正从传统领域向新兴产业转移。

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回落。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分别为29.3%、18.3%、6.8%,投资从高位运行转向中高速增长。

(二) 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全面推进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及我省有8项,总体进展较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即将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51亿元,占概算投资的83.62%,投资完成率高于全国重点水利工程平均水平。高速铁路建设全面提速,武汉至九江高铁2017年9月全线通车,汉十高铁、郑万高铁郑州至襄阳段预计2019年通车。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网初步形成,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2016年建成通车,汉宜铁路大福至仙桃城区支线预计2020年通车。国家批复的武汉城市轨道交通一、二、三期建设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成运营10条线路,总里程达288公里,运营站点199座,在建线路6条,在建里程111公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鄂州机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沿江高铁湖北段、武汉铁路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有望在“十三五”全面开工建设。

(三) 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实行重大项目省四大家领导领衔推进制,定时、定项、定向抓好调度工作,重大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702.9亿元,超计划投资27.9个百分点。2017年全省51个重大产业类项目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43.9亿元和2374亿元,超计划投资26.1%和24.6%;新开工10亿元及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617亿元,增长1.9%。“十三五”以来,上汽通用武汉基地、华星光电、武汉天马、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天河机场三期、武当山机场、汉南通用机场、汉孝城际铁路、国电汉川电厂三期、华电江陵电厂一期等一批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项目顺利竣工并投产运营。

2018年上半年51个重点督办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分别占年计划的69.1%、64.1%,10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增长26%。在建项目进展良好,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民生福祉等五个方面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重大在建项目情况

产业项目。在建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3068个,总投资2.7万亿元。重点实施国家存储器基地一期、京东方第10.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上汽通用整车及发动机、东风本田三工厂、神龙汽车三工厂等一批项目,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等18个主导行业培育和转型升级。

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在建亿元以上重大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1322个,总投资9420亿元。重点实施汉十高铁、武汉四环线、汉江雅口航运枢纽、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湖北段、鄂州电厂三期(200万千瓦)等一批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和能源保障。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建亿元以上重大农田水利项目446个,总投资4500亿元。重点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洪湖东分块蓄洪区、14条入江重要支流堤防加固、五大湖泊堤防加固、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高标准农田等一批项目,为实现“两江防洪总体无忧,江河湖库生态改善,农田水利稳步推进,城乡供水安全可靠”的目标夯实了基础。

生态环保项目。在建亿元以上重大生态环保项目315个,总投资1822亿元。重点实施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等一批沿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已经完成100万户农户无害化厕所、一批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民生项目。在建亿元以上重大民生项目841个,总投资6235亿元。重点实施24万套保障房、27.6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军运会运动员村及配套设施、东湖绿道提升工程、省妇幼光谷院区、省医养康复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等一批项目,加快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重大储备项目情况

产业项目。储备亿元以上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3638个,估算总投资3.9万亿元。围绕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重点推进武汉新芯二期,联影医疗武汉总部,科大讯飞、东风新能源汽车示范产业园、中金数谷武汉大数据中心、京东方健康医疗产业园等重大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储备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547个,估算总投资3.2万亿元。围绕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生态农田水利网及重要节点城市市域轨道交通网,重点推进沿江高铁湖北段、呼南高铁湖北段、“645”工程武汉至安庆段等重大项目。

生态环保项目。储备亿元以上重大生态环保项目856个,估算总投资7428亿元。围绕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实施“一干两支六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武汉青山北湖生态试验区水生态综合治理,鄂州市梁子湖防洪及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

民生项目。储备亿元以上重大民生项目1495个,估算总投资1.6万亿元。围绕全面实现脱贫攻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西部高校、产教融合、疑难病症、中医传承等领域重大项目。

四、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一) 外部环境稳中有变

中美贸易摩擦是我国发展面临的最大不确定因素,将对我国发展产生多领域冲击。世界贸易延续增长态势,发达国家经济走势分化,新兴经济体保持增长,但全球经贸扩张步伐有所放缓,特别是受美国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国际资本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世界经济增长将明显弱化甚至出现逆转。美国正在重构国际秩序,已将我国作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经济问题政治化,在贸易、技术、投资、地缘政治等领域对我国进行全方位的遏制和打压,呈现长期化特征,并将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对我国未来发展和安全构成重大挑战。这种斗争是结构性的,是两种制度的较量。中美贸易摩擦,是崛起与反崛起的国运之争,是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是我们必须打赢的伟大斗争。美国对我国2500亿美元产品加征关税,预计影响我国经济增长0.5-0.6个百分点左右,影响就业岗位300万个左右,对我省经济运行的直接影响将在“十三五”后半期显现。

(二) 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

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韧性更足,结构更优、质量更高,但经济运行复杂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在外部冲击下,我国内外需走弱导致部分地区、行业生产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大,国内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趋于显性化,市场信心和预期受到影响,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不牢,一些领域风险仍在衍生集聚并可能加速暴露。2018年上半年,投资放缓,消费下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压力加大,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我省部分主要经济指标未达到中期进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逐年回落。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8.1%、7.8%、7.8%,较“十二五”时期平均增速降低近3个百分点。投资增速呈下滑趋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15年的60%下降到2016年的45.6%,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13.1%、11%、10.5%,远低于“十二五”时期年均22.7%的增速,也低于“十三五”年均增长15%的规划目标。重大项目支撑不足。2018年上半年重大项目新开工数同比减少8.6%,新开工亿元项目同比减少2.2%。部分基础设施仍是短板。长江中游航道“中梗阻”整治缓慢,过江通道明显不足。门户枢纽辐射能力有待增强,国际航线覆盖范围偏小。能源保障能力亟待加强,“缺煤少油乏气”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能源对外依存度长期处于高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压力加大。市(州)、县(市)两级政府债务占政府债务总量的95%以上,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举债和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等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

民众经济信心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国家信息中心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报告反映,“十三五”以来,我省网民经济信心指数虽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分别比全国低4.73%、7.15%和3.36%。在中部徘徊在第5、第6名。

产业结构层次系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五”前半期仍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以上。传统产业比重大,新兴产业发展相对不足。服务业占比不高、内部结构不优。2017年服务业占比46.5%,低于全国5.1个百分点,在全国位次从2008年第8位下降到2017年第21位。传统服务业转型慢,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

(三)实体经济步履艰难

中小企业亏损面扩大。产业规模不足、结构不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产业分工中仍处于中低端地位,随着劳动力、土地、能源原材料、环境治理等成本上升,企业盈利能力受到压缩。退规企业数量增多。2018年上半年全省退规企业2157家,停产427家,净减少1512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较多,有些政策相互不协调,部分政策效应同向叠加,导致落实效果不佳。部分地方和部门对鼓励、支持、弓I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还有差距。民营企业投资意愿呈下滑趋势。2018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长11.7%,低于往年15%以上的水平。金融脱实向虚。2017年全省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30.8%。企业融资难,资金瓶颈约束大。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善,2018年上半年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下降6.5%,市场直接融资同比下降16.3%。

(四)创新驱动面临困境

民众创业热情降温。2016年全省创业热情指数为254.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2%,2018年上半年该指数降至193.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73%,差距加大。科教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科技进步贡献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率低于20%。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协同落实难度大。协调落实配套政策的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改革政策操作性差,与实际改革需求不配套。企业创新主体数量偏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一直徘徊在8%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数占比为6.16%,低于全国10.15个百分点。研发经费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投入不足。研发经费过于依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和企业自身资金,其他渠道资金占比偏低。2016年全省研发经费来自境外资金和其他资金仅占3.04%,低于四川(4.98%)、安徽(3.16%)和河南(3.15%)。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增速仅为2.5%。

(五) 区域行业企业曰趋分化

区域、行业、企业分化的“马太效应”明显,总体呈现“主要地区好于其他地区,优势产业好于一般产业,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型企业”。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武汉市是省内唯一“强核”,地区生产总值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主要经济指标全面领跑,但辐射效应不明显,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度相对缓慢。襄阳市、宜昌市“两副”地区生产总值占比由2015年的22.9%降至2018年上半年的21.5%,2017年全省17个市州中,有11个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发展不协调。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第二、第三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5年的2.28倍扩大到2017年的2.31倍。产业发展存在分化现象。建材、钢铁、医药、烟草、电气机械五大行业对我省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接近七成。原材料等上游行业效益较好,量大面广的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营延续分化态势。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整体偏弱,PMI指数总体低于国有大型企业。

(六) 生态环境质量仍然不能满足民众期盼

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领域的民众烦心度较高,分别达54.26、36.76、30.99、24.39。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仍然较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累计均值、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17个重点城市仅神农架林区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2017年17个省控湖泊中,斧头湖武汉水域、涨渡湖、网湖水质有所变差,分别从Ⅲ类下降至Ⅳ类、Ⅳ类下降至V类、V类下降至劣V类。地级城市建成区中,有40个黑臭水体还未整治销号。土壤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土壤环境污染底数不清、成因复杂,防治措施缺乏相应的针对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基础薄弱,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禽畜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成民众“痛点”。2017年全省畜禽粪污产生量超过8000万吨,大部分规模养殖场采用污水深度处理,设备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处理效果不稳定,处理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

(七)社会事业欠账多,民生短板亟待补齐

精准脱贫任务依然艰巨。全省还有203.8万人口脱贫、1763个贫困村出列、34个贫困县摘帽的任务。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众脱贫难度大、成本高,极易返贫。居民就业增收压力较大。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技术工人相对紧缺,招工难,同时高校毕业生、农村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全省常住居民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217元。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学前教育公办资源供给不足,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仍然存在,普通高中运转困难,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有待加强,高等教育特色化不够。健康湖北建设任务繁重。大健康理念尚未形成,居民健康素养有待提高,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县以下医疗卫生资源偏少,优质资源严重不足,“三医”联动不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不佳。养老金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个别市、县社保发放能力不足,已经或将出现基金赤字。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部分产业民众预期下降。2017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28%,文化建设小康社会评价指数仅80.55%,位列五大指数倒数第一。“十三五”以来,民众对新闻信息服务产业情绪指数累计下降14个百分点,新闻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面临民众认同度和市场预期下滑的潜在挑战。法治建设有待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任务繁重,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还未完全融入社会各领域。社会风险不容忽视。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安全、养老保险支付等方面风险还不同程度存在。

(八)改革开放仍显不足

解放思想任重道远。改革最重要的是思想的“破土”,我省与沿海发达省份的差距主要是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差距。部分干部思想僵化,重说轻干,内陆意识、官本位思想严重。文件多,会议多、规划多、方案多、检查多,勇当改革的促进派不多、实干家不多,实打实、硬碰硬落实措施不多,统筹协调,督查较真碰硬不够。

开放不够水平不高。开放理念和思维、开放范围和力度、开放速度和深度、开放水平和格局等还存在不小差距。破解制约开放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尚未形成。对外开放重要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利用外资水平不高,“走出去”投资项目不多、质量不高,外贸依存度不高,与我省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不匹配。

(九)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严峻

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又有新的表现形式,为官不为、不会为,不敢为现象依然存在,推卸责任,办事拖拉、回避矛盾、虚化落实。部分地方和行业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部分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适应、行动不自觉,特别是少数高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亟待提升。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黑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五. 对策措施

2018年一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冲刺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综观国内外大势,我省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十三五”下半场工作,对全面完成《纲要》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跨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必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最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以更辉煌的成就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 坚持砥砺奋进,谱写湖北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阐述和系统回答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湖北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对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赋予历史使命,是为湖北发展量身定制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湖北篇”,是做好湖北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湖北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湖北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落实中央“六稳”决策部署,以奋进姿态打好高质量发展主动仗。

(二) 坚持扛起政治责任,做好长江经济带“三篇文章”

扎实推进“三水共治”,做好生态修复文章。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完成208万亩精准灭荒,完成93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推动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建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

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做好环境保护文章。全面做好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等工作。

落实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做好绿色发展文章。

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实施园区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探索“两山”理念实现路径,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交易平台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完善长江大保护融资项目库,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规划》落地实施。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省际协商合作和省内区域协作,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生态省建设、绿色发展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保督查等制度机制,深入实施河湖长制。

(三)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三大变革”

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巩固去产能既有成果,推动总量性去产能向结构性优产能转变,积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快出清过剩产能。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坚持“一城一策”,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本增效。把补短板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深入推进补短板“十大工程”,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项目谋划,加快项目建设。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继续实施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工程,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打造3个以上万亿产业、10个以上五千亿产业、20个以上千亿产业和1000个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深入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装备技术改造更新,促进质量和效益双提升。加快推动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集成电路发展工程、“万企上云”工程和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存储器、新型显示、网络安全、地球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化基地,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航空航天等“基础好、条件优、潜力大”的十大重点产业,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捕制,推进“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十大服务业重点产业壮大规模,推动我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人力资源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动能。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激励作用,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十条”“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新九条”“激励企业研发活动十一条”,以及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快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研究中心、湖北实验室。加强校地合作,支持校企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质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政策,发挥创投基金引导作用,落实研发投入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大国重器”科技攻关能力,加快在存储芯片、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推动相关产业跨越发展。优化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布局,支持武汉市创建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支持襄阳市、宜昌市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审批难、创业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坚持“亲”“清”原则,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着力培育名企名家名品,引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做大做强。重点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充分迸发。

(四)坚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依法处置隐性债务。推动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协调处置部分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社会风险。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加大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等工作力度,统筹推动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203.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176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实现贫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重拳治气治水治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促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共治,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土壤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有序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放和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五)坚持推进“五个振兴”,打造荆楚特色“富春山居图”

为有奔头的产业。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全省区域农业资源禀赋,以湖北“六谷”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进3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示范区建设,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特优水产品比重,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农产品生产基础优势,打造油料、蔬菜、小龙虾、大宗淡水鱼、茶叶等五大千亿产业链,建设柑橘、食用菌、中药材、猕猴桃、鸭等五大百亿产业链。

扎实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集种养殖基地、加工物流、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深入推进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组织实施农业园区产业链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突出产业融合,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全省“三乡,’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乡村绿化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乡土味道,体现乡土风情,留住乡村原生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和民族文化,发挥村规民约、新乡贤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坚持构建改革开放新优势,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落实“一门一网一次”审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的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逐步实现省级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零审批”。严格实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推进‘‘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规道、大通关、大平台。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境外投资“双重工程”。推动中欧班列(武汉)、江海直达航线、多式联运发展。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在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积极探索创新,开展“首创性”的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打造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华创会、湖北台湾周、鄂港澳粤经贸合作、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博会、机博会等交流合作平台。

(七) 坚持实施“一主两副多极”战略,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崛起。在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省际共建共享。支持咸(宁)岳(阳)九(江)、通(城)平(江)修(水)等省级毗邻地区发展,扎实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等跨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一主两副”率先发展。支持武汉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申报创建国家级长江新区。支持襄阳市、宜昌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力。努力形成“多极”竞相发展态势。支持其他市州加快打造一批在中部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临空经济区、城市新区建设。

(八) 坚持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高举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动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湖北”。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注重培养名师大家。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快推进新型智库和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建设。实施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出版、影视、演艺、文化装备制造、创意设计服务、动漫游戏、会展等重点文化产业,建成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集约配套完备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

(九)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湖北就业提升计划”,提高大学生在我省就业、创业带就业、市场配置人力资源、技能就业等“四个比重”。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统筹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师资配置,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健康湖北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住房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提高法治湖北质量和水平,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面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城乡社区下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警察、律师进村(社区)。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湖北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健全绿色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十一)坚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讲政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滞机制,鼓励干部奋发有为,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类社会基层组织,推动一切工作到支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基层减负松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 调整建议

全省已经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开始进入中等偏上收入行列,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与此同时,全省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最大省情、最大实际。全面建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对标调校,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一)申报纳入国家“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事项

结合《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围绕创新驱动、区域发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方面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和事项。

(二)谋划纳入省“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

为推进规划实施具体化、项目化,切实发挥好重大工程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福祉等领域谋划了167个重大工程项目。

(三)指标调整建议——进度滞后的7个指标调整建议

进度滞后的7个指标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其中,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3个指标,根据省科技厅、省人社厅意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预计期末可以完成。考虑以上指标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议“十三五”后半期要综合施策,全力完成,目标不做调整。

地区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个指标均为反映经济总量和规模的预期性指标,预计期末完成难度较大。综合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意见,建议调整如下:

1. 建议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由8.5%调整为7.5%左右,总量目标由4.44万亿元调整为4.24万亿元左右。主要考虑:一是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以2015年不变价,按照2018年实际增速7.9%(即前三季度增速)测算,如果2019年、2020年GDP年均增长7.8%左右,预计“十三五”GDP不变价总量为43200亿元左右,年均增速为7.8%以上。据此,按原规划8.5%年均增速测算,未来两年平均增速须达到9.32%,难以完成。按调整的GDP目标值测算,2019年、2020年GDP年均增速不低于6.9%即可实现目标,把握较大。二是确保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据省统计局测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中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目标值为58000元以上,按调整的GDP目标值测算,到2019年即可达到要求。GDP总量翻番目标已经实现。三是进一步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增速目标调整为7.5%左右,将有利于坚定信心、稳定预期、保持态势,并为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预留战略空间。

2. 建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15%调整为10.5%左右,不设定总量目标。主要考虑:一是从投资运行进入新常态的趋势看。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増速总体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规律。其中,从2000年至2009年的约10年时间为一个连续的上升周期;从“十一五”末期(2010年)开始处于下降通道,至2017年连续8年呈下降态势。如按10年的下降周期计算,则今、明两年仍将处于较低位运行。2016年、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13.1%和11.0%,均低于预期目标且处于较低位运行的新常态。如果2018年全年增速按照10.8%测算,则近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下降3.1、2.1和0.2个百分点,降幅逐步收窄。按照増速下降、降幅收窄、筑底企稳的大致趋势,2019年、2020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总体上仍将保持稳定的预期,实现年均增长10.5%左右的可能性较大。二是从投资效益看。“十三五”以来,虽然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年下降,但投资效益系数(单位投资产生的GDP增量)逐年提高,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7.7、9.3和13.3。随着我省新旧动能逐步转换,经济发展质量逐步增强,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5%可以支撑经济总量年均增长7.5%的相应预期目标。三是从目标可确保实现来看。按照2016年、2017年、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3.1%、11.0%和10.8%,2019年、2020年继续保持10.5%左右的增速来测算,实现“十三五”时期平均增长10.5%的目标是可以确保的。2018年,我省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对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数进行了调整,并不再公布2018年当期投资总量,且“十三五”基期年(2015年)投资总量调整数暂未确定,建议不设定“十三五”投资总量目标。

3. 建议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由1134亿美元调整为730亿美元。主要考虑:据省商务厅测算,中美贸易摩擦对我省的影响已初步显现,2018年7月摩托罗拉、联想出口合计同比减少13.3亿元,长航外经出口总额大幅下滑,建议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调整为5%以上,预计2020年达580亿美元。由于商务部统计口径变化,2015年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由122亿美元下调为90亿美元,按此基数,以10%的年均增速测算,预计202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50亿美元。

4. 建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由10%调整为8%,不设定总量目标。主要考虑:据省财政厅测算,“十三五”期间,因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不及预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将增值税、营业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由25:75和100%归地方全部调整为50:50,以及教育、医疗收费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调整为财政专户管理等因素,我省财政收入增幅受到较大影响。

——建议新增1个指标

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巡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时,要求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纲要》。根据省安监局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纲要》的意见,建议《纲要》主要指标中新增“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该指标2015年基期值为0.071,2020年目标值为0.050。

——建议修正7个指标基期值、目标值

“十三五”规划发布后,国家相关部委对部分指标统计方法和考核目标进行了调整,省直部门对部分指标数据进行了复核,建议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7个指标根据最新数据修正基期值、目标值。

1. 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根据商务部调整后的服务贸易统计方法,2015年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由570亿美元调整为546.1亿美元,建议将规划指标基期值进行修正。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根据省科技厅最终核算数,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由1.92%调整为1.90%,建议将规划指标基期值进行修正。

3.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根据省教育厅会同省统计局最终核算数,201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8年调整为10.59年,建议将规划指标基期值进行修正。

4. 耕地保有量。根据省国土厅最终核算数,2015年耕地保有量由0.786亿亩调整为0.788亿亩。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下达湖北省的耕地保有量指标,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由0.724亿亩调整为0.7288亿亩,建议将规划指标基期值和目标值进行修正。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下达湖北省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172.8万亩调整为228万亩,建议将规划指标目标值进行修正。

6.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根据生态环境部下达湖北省“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80%调整为70%,建议将规划指标目标值进行修正。

7.达到或好于I类水体比例。根据生态环境部下达湖北省“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以及我省与国家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20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由89.8%调整为88.6%,建议将规划指标目标值进行修正。

(四)内容调整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要求,将神农架国家公园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上内容《纲要》相关篇章中已有体现,建议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并在实施中强力推进落实。

“十三五”专项规划可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修订,推进规划逐级逐项有效实施。

附件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公共服务、生态环境5大类32项主要指标中(包括41个分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9个、约束性指标22个),已达期末目标的指标有4个,超过进度的指标有14个,达到进度的指标有16个,进度滞后的指标有7个。

一、已达期末目标的指标

1.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预期性)。2018年上半年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5%,累计增长36.7个百分点,已达期末目标。

2.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19.6%、19.83%,两年累计提高1.83个百分点,已达期末目标。

3. 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16.7%、21.2%、21.2%,已达期末目标。

4.劣V类水体比例(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劣V类水体比例分别为4.4%、4.4%、2.6%,已达期末目标。

二、超过进度的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3.9%、46.5%、49.7%,2017年较2015年提高3.6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2.全员劳动生产率(预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达8.86万元/人、10.09万元/人,前两年年均提升11.4%,超出规划增速目标2.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8.1%、59.3%,两年累计增长2.4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4.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38.9%、40.5%、41.1%,累计增长4.7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5.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预期性)。2018年上半年全省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72.3%,累计增长26.5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6. 人均预期寿命(预期性)。2017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为77岁,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7.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90.6万人、91.9万人、51.5万人,两年半累计新增234万人,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8.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分别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39.6万套、41.3万套、14.5万套,累计完成95.4万套,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9.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88立方米、8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3.7%、19.5%,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10.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4.97%、5.54%,两年累计下降10.23%,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11.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分别下降6.51%、9.78%,两年累计下降15.65%,,规划进度要求。

1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2.6%、5.9%,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13.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3%、6.3%,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1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8.5%、14%,超过规划进度要求。

三、达到进度的指标

1. 跨境投资总额(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跨境投资总额分别为115.3亿美元、126亿美元、72.5亿美元,前两年年均增长11%,超出规划增速目标2.7个百分点,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5.36件、6.87件、7.46件,较2015年提高3.16件,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3. 户籍人口(预期性)。2016年、2017年全省户籍人口数量分别为6153万人、6142万人,控制在规划目标内。

4. 常住人口(预期性)。2016年、2on年全省常住人口数量分别为5885万人、5902万人,控制在规划目标内。

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10.7年、10.8年,两年累计提高0.21年,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1787元、23757元和12541元,前两年年均增长8.9%,超出规划增速目标0.4个百分点,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7.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187.8万人,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约束性)。2017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7%,国家下达2020年目标为95%以上,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9.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分别为31张、32张和32.5张,两年半累计提高2.5张,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10.耕地保有量(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分别为0.787亿亩、0.786亿亩,两年累计下降0.002亿亩,控制在规划目标内。

1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32.5万亩、32.33万亩,两年累计新增64.83万亩,控制在规划目标内。

12. 森林覆盖率(约束性)。2016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1.56%,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13. 森林蓄积量(约束性)。2016年底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3.82亿立方米,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14.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为71.4%、76.1%、73.8%,2018年上半年较2015年提升8.6个百分点,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15.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约束性)。2017年全省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4.2%,两年累计提高0.6个百分点,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16.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约束性)。2016年、2017年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6.0%、8.7%,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四、进度滞后的指标

1. 地区生产总值(GDP)(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32298亿元、35478亿元、179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7.8%、7.8%,未达到“年均增长8.5%”的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完成规划目标难度较大。但我省正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经济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0.9、1个百分点。

未完成原因: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当前,我省与全国一样,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正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经测算,全省经济增速宜保持在7.5%—8%的合理区间。二是新旧动能处于转换期。重大传统产业发展势头不振,新经济“势强力弱”,一批谋划的新兴产业增长点尚未投产发力。三是区域支撑不足。“两副”对全省的支撑作用尚需增强,其他市州发展不够,普遍缺乏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2018年上半年8个市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域经济仍是明显短板。

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性)。2016年、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9504亿元、31873亿元,增长13.1%、11.0%,2018年上半年增长10.5%,均未达到“年均增长15%”的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完成规划目标难度较大。但我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保持稳定增长、高于全国的态势,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8、4.5个百分点。

未完成原因:一是在投资趋势上,我省与其他省份一样,投资增速由“十二五”的高速逐步向中速增长的新常态过渡,投资增长由数量型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二是在外部环境上,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金融去杠杆风险和去产能等政策措施调整影响,企业投资意愿、投资能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均有所减弱。三是在内生动力上,投资增长主要依靠传统产业支撑,新动能投资接替弥补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3. 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分别达到508.3亿美元、584.5亿美元、294.4亿美元,未达到规划进度要求。“十三五”后半期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对外贸易形势更加严峻,预计到2020年完成规划目标难度较大。

未完成原因:一是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十三五”以来,全省货物贸易发展的外部环境出现明显变化,中美贸易摩擦对我省外贸增长的影响开始显现,间接影响、关联影响、后续影响不容忽视。二是外贸转型动能不足。我省外贸传统竞争优势持续减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产业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双头挤压”。联想武汉基地部分产能向印度转移,出口下降明显。三是产业外向度低。我省千亿产业外贸依存度低的情况一直没有改善,有出口实绩的外向型企业仍然偏少,外贸产品竞争力不强。2017年我省外贸依存度为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中部仅排第四。四是服务贸易统计口径调整变化的影响。

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性)。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达到3102亿元、3248亿元、1919亿元,可比增长7.3%、8.4%、12.5%,未达到“年均增长10%”的规划目标。受到经济增速放缓及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影响,预计到2020年完成规划目标难度较大。

未完成原因:一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下降。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全省GDP增速均低于规划目标,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在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增幅随之降低。二是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十三五”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降低7个百分点。三是财税体制调整深入推进。2016年财政部将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由25:75调整为50:50,将营业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由100%归地方调整为50:50,我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降低5个百分点。

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预期性)

2016年、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1.86%、1.97%,两年累计增加0.07个百分点,未达到规划进度要求。

未完成原因:一是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高,远低于上海(1.43%)、浙江(1.43%)、江苏(1.06%)和湖南(1.00%)。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仅增长5.2%,较2015年和2016年增速分別下滑7、4.3个百分点,为近年最低。二是金融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不强。全省研发经费过于依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和企业资金,2016年研发经费投入中境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比重仅3.04%。三是受产业转型升级影响,我省具备传统优势的钢铁、化工等行业加大去产能、环境治理力度,研发经费投入不足。

6.高新技术产业増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预期性)。2016年、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増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17.26%、16.74%,两年累计降低0.26%,未达到规划进度要求。未完成原因:一是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尚处于成长培育阶段。从我省近年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构成来看,较多企业还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平均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贡献未充分显现。华星光电、武汉天马等新投产项目产能尚在爬坡,国家存储器基地、京东方等重大项目明后年才能实现量产。二是环境政策带来产业结构调整。受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政策影响,全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化工项目搬迁和绿色改造,导致一批化工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停产减产,拉低增速。三是全省科技创新投入总量不足、结构失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对CDP增速的优势逐年缩小。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预期性)。2018年上半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84.2%,两年半累计增长2.2个百分点,未达到规划进度要求。未完成原因: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为职工参保缴费主动性不强。二是随着养老保险改革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已基本完成。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吸引力不强,新增参保人数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