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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4-02 02:3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8年11月15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教育厅厅长  陶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1月至3月,省审计厅对23个县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5月,省审计厅对教育厅所属部分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调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将其纳入“教育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推进工作、提升水平的重要抓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分析原因、细化措施、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整改督办,会同省财政厅对部分县市中小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调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将整改情况与后续年度奖惩挂钩,做到整改任务、目标、时限、要求“四落实”。

(二) 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标对表,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23个县市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厅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 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坚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地方或单位,由工作专班逐一约谈,重点跟踪督办,对相关责任人责成县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各地共问责484人,其中约谈和批评教育432人,党纪政纪处分52人。

(四) 纠建并举,完善机制。坚持纠建并举、以改促建,注重审计问题整改和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整改措施能够以制度形式明确下来的全部予以明确,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共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45项。

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23个县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问题的整改

审计报告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等三个方面指出了10个具体问题。10个具体问题中,除“城乡学校经费保障校均水平差距大”的问题属政策解释外,其余9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

(1) 关于城镇学校大班额或超大班额的问题

2018年,全省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2017年下降2.45%;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比2017年下降1.2%。其中,审计指出的23个县市今年来共化解大班额和超大班额2100个,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主要整改措施:城镇学校大班额是当前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各省存在的共性问题,省教育厅主要采取了下列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专项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湖北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总体目标,建立各县市区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2018年消除大班额目标进行细化。二是优化学校布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二胎”政策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农村学龄人口就近入学。三是加强工作督办。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

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审计以来,各地已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3所。我们将抓紧推进落实《湖北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和城镇学校建设,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2) 关于农村学校“年轻”与“年老”教师占比较高的问题

2018年新招聘农村教师7000余名,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较审计前均有明显改善。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出台政策文件。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改善教师资源供给、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完善教师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加强教师补充。健全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在2012年至2017年共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4万余人的基础上,2018年全省再新招聘农村教师7000多名,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近10亿元。三是推进教师交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新入职教师乡村学校任教制度,规定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入职教师5年内必须到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优先向农村学校倾斜。同时,进一步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落实城乡一体的教师编制标准,优化教师岗位结构设置,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政策。我们将督促各县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 关于城乡学校校均经费保障差距较大的问题

当前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政策是按生均基准定额标准进行补助,城乡学校校均保障经费差距较大主要是城乡学校在校生规模差异大而造成的。在实际工作中,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在经费安排上着力向农村学校倾斜,在落实小学生均600元、初中生均800元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追加补助公用经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运转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争取国家出台政策,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2. 关于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4) 关于城乡教师轮岗交流的问题

2018年秋季学期,14个县市城乡教师轮岗交流2914人,占应交流教师人数的92.4%,基本达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省教育厅督促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统筹,细化交流轮岗方案,把轮岗交流经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因素。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细化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方案,不断优化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

(5) 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问题

审计指出的11个县中,6个县市已清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186.05万元,2个县市按政策调整了相关教师工作岗位,3个县市针对编制和岗位不匹配的人员,研究出台政策予以规范。

主要整改措施:针对审计指出问题,省教育厅督促各县市逐一调查核实,明确整改落实措施,对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要应补尽补、足额发放,对不在编不在岗的要全部予以清退,对原在编在岗后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到非教学岗位或农村幼儿园的在编不在岗农村教师暂停发放,并认真研究拿出明确的解决方案。

(6) 关于占用农村学校教师的问题

19个县市已清退占用教师792人,7个县市356名农村教师将在本学期结束后返回原学校,6个县市将在机构改革编制解冻后,对工作调动编制尚未调整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占编制归还教育部门并按空岗补齐原则及时补充农村教师。

主要整改措施:省教育厅督促各地针对审计问题,开展逐校逐人核实,区分情况切实整改,凡违规长期占用教师编制的一律予以清退,凡属城乡教师交流的一律明确交流期限,凡属工作调动编制未相应调整的要及时调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占用农村学校教师编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完善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学校教师调配管理,保障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7) 关于代购教辅资料返利款的问题

已退还学生259.1万元,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和改善办学条件493.81万元,其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主要整改措施:省教育厅督促各县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对能直接退还学生的直接退还,对无法直接退还学生的按照受惠于学生的原则,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各级教育部门日常运转,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工资等人员支出。

3.关于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8) 关于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问题

10个县市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2820.05万元,11个县市通过在2018年追加预算补回资金7412.43万元,剩余8174.27万元将由7个县市在2019年度预算中安排。

主要整改措施:经过逐县核实,挤占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发放教师改革性津补贴、中小学项目建设和乡镇中心学校日常运转等方面,省教育厅督促各县市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坚决纠正挤占挪用行为,认真履行本级投入责任,2018年各地已将相关资金列入本级预算,未发生挤占挪用问题。二是加强对原挤占资金的整改,对明令禁止的支出坚决予以清退,对因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的挤占挪用,要求采取在2018年度财政决算中予以追加、在2019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补齐等方式进行整改。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投入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政策,不断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9) 关于滞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问题

各县市已根据项目进度下拨资金53251.54万元,其余资金将在保障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于春节前拨付到位。

主要整改措施:经过逐县核实,滞留欠拨的主要是校舍建设类项目资金,因工程项目进度相对较慢没有及时拨付到位。省教育厅已督促各县市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建设速度,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我们将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简化优化相关手续,切实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10)关于部分学校通过个人银行卡流转教育资金的问题

各有关学校在当地财政、教育部门指导下,已通过开设学校对公账户、启用公务卡等方式予以解决。

主要整改措施:经核实,此类问题主要涉及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和农村学校开设对公账户的问题,省教育厅督促各地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商,因地制宜解决中小学开户问题,同时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专题研究,拟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引导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监管,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公款在个人银行卡流转等问题。

(二)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实拨账户资金的使用管理,凡动用实拨账户资金的必须纳入年度预算,无预算一律不得支出。

2. 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不同类型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一是对因人数变化导致学生资助类资金结余不能统筹使用的,会同省财政厅及时调整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对于工作已开展但资金未及时支付的,协调省财政厅将资金正常结转使用;三是对个别单位因工作迟缓等导致预算执行不到位的,会同省财政厅予以收回。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流程,从2018年开始,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列入年初预算。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工作在基层落实。指导和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研究配合,切实有力推进各项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二)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对共性问题开展深入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巩固整改成果。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研究出台我省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中小学财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督促各县市及时修订和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努力用制度管钱管事。

(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定期检查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督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县市自查、市州复查、省级抽查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地方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和依法理财能力。

附件:23个县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