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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