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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收到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委人才办等相关部门和武汉市政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
现将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办事不出园区”
一是省、市精准放权。省、武汉市政府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的发展需要,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继续分批次下放权限,提高放权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并督促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与示范区的联系沟通,确保下放权限顺利承接到位。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已集中划转的事项,示范区将及时编制事后监管清单,明确每一项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方式、措施、程序,压实监管责任,杜绝监管失位,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
三是深化“四办”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部署,推进示范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梳理“四办”改革清单,探索“情景式,’审批,完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二'加强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着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围绕服务国家和湖北创新战略需求,联合和支持相关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开展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目前,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方案通过科技部论证,精密重力测量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正在积极推进筹建国家实验室、芯片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工作。
二是规划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依托示范区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以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研发机构为基础,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建设高端人才、创新要素、高端产业汇聚的创新发展核心承载区,打造“世界光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三、 加快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聚焦光电子信息产业。巩固提升世界级光通信产业基地竞争地位,加快布局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物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领域,以“光谷”为品牌引领,建设“互联网+产业园”,打造“芯片一显示一智能终端”全产业链,构筑万亿级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烽火集团建设光通信产业一体化制造基地项目,吸弓I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生态产业链,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是坚持高质量引领,超前谋划高端产业布局。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示范区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在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制造等领域实现领跑,在人工智能、物联网、新能源、脑科学等领域抢占先机。以国家和省级研究平台为支撑,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组建重点领域产业创新联合体,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全面提升重大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依托示范区在先进存储领域的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联合行业内创新资源,创建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共性技术的供给,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构建高效协作的创新网络,培育新兴产业集群,组建长江芯片技术研究院等高端研发机构,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全国先进存储自主创新的技术高地和重要产业集聚区。
四、 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高效融合
一是加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加快示范区内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充分享有经费使用、成果转让、资产处置、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股权投资、项目孵化、中试熟化、企业培育等功能一体化。
二是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鼓励和支持示范区内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收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组织科技攻关,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供给,收集筛选科技成果信息,面向企业推介科技成果,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三是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市场服务主体。推动示范区加快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队伍,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效益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五、进一步优化“双创”环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双创”政策的落实落地。积极推进省、武汉市关于“双创”从引培、载体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相关方面政策的落实。加大对携带科技成果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加大力度落实股权激励、税收试点等配套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二是大力推进“双创”载体建设。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人工智能、5G通信等“硬科技”创业孵化平台。注重引进国内外知名“双创”平台机构,加快光谷硅谷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中日、中英、中瑞等10个中外合作双创服务载体。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和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超市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为示范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创业体验、企业发展、产业链拓展、生活配套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搭建科技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东湖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光谷信用网'建立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金融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探索建立“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融资新模式,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示范区内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示范区内道路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加快构建国际化教育环境,未来三年内将新增1-2所高端国际学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大货币化保障实施力度,将公租房应保尽保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继续建设和筹集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试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
六、推动全省高新区提档升级,打造“东湖样板”
按照共同开发建设运营的思路,加强示范区产业、技术、人才对周边区域输出,加快已有的孝感、十堰、潜江等近30个“园外园”发展,推进黄冈、鄂州、咸宁、黄石等光谷科技园建设。
一是建立技术协作与帮扶机制。互享产业相关信息,开展相关领域技术交流与合作,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从培养、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标准制定等方面,针对地方特色进行全方位指导和帮扶。
二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推动示范区与共建园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筹划开展企业家、技术从等培训、交流、对接活动。
三是建立企业互动机制。支持示范区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研单位园外园建厂、建基地、与区外企业合作,构建“研发+基地+生产”等合作模式,促进双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等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