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8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24 13:4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8年11月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11月5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核。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解决问题措施得力,并取得一定成效。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委员会同时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当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