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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8-17 07:1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1月1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玲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委会把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精神,党组会议第一项议题都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这已经成为制度化安排。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上,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报请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意见》,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题学习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每月一讲”,结合审议议题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和人大干部讲堂,在学懂弄通做实、消化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始终坚持省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及时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抓好落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为契机,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党的全面领导重要原则;修改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命副省长2名、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51人次,不断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全年出台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等6份文件,及时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切实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议题、重要立法和重大活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健全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强化政治能力和责任担当。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和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常委会注重在事关全局的问题上依法作为,综合运用监督权和决定权,促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全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件,开展执法检查6次,开展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11次,作出决议决定7件。

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报告,组织5个调研组,赴各市州开展中期评估专题调研,形成综合报告及5个专题报告,批准省政府“十三五“规划调整方案,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政府债务监督,依法促进债务余额和限额管理,促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部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审查监督力度,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全省“一张网”;建成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督。组织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支持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为了更好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着力推动污染防治。常委会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关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安排,通过出台法规、作出决定、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及时出台决定,重点聚焦扛起污染防治政治责任、强化法律刚性约束等方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我省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落实,督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落实河湖长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联动效应,努力使“千湖之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常委会把促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进村入户、访贫问难、建言献策,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汇聚起全省人大代表的强劲力量。实行五级代表混合编组,建立6124个代表小组。探索在代表小组建立临时党支部,以党建促“代表行动”。坚持看现场、访代表、问群众,聚焦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办理工作落实见效。全省五级代表参加活动17.4万人次,走村入户39.1万户,对2017年3088件意见建议跟踪问效,018年新收集意见建议10673件,已经和正在办理10466件,其中所有提交省级层面的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办理和回复,省政府出台健康扶贫政策,代表反映突出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饮水安全、道路交通、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调研,听取省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广泛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地及时将“决定”精神传达到乡镇村组、企业社区、千家万户,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最基层,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震慑力。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贯彻实施“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在线集中察看庭审活动,进一步推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厉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助力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认真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着力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常委会大力支持和服务机构改革,依法做好机构改革方案备案工作,及时作出涉及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认真做好涉及机构改革的部分省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支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首次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向人民群众提交一本明白账、完整账。按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扎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方面审查,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工作安排在预算管理、资金支撑上得到贯彻落实。

三、突出立法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组织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1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法规性决定28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制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健全管理体制、促进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建立容错机制等方面,支持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对涉及军民融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服务湖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保立法,修订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河道釆砂管理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对全省范围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制定机关分批进行修改或废止。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广播电视条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所有立法项目成立立法领导协调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建立“立法直通车”,实行“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聘请常委会法律顾问,与高校共建立法研究基地。加强备案审查,对报送备案的60件规范性文件、公民建议审查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其中存在合法性问题的5件,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予以纠正,维护法制统一。建立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大常委会报备功能的联通。

推动形成法律法规实施合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实施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律法规实施格局,保证法律法规在我省的遵守和执行。对所有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定法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制度条款的实施内容、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加强立法后评估。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防治责任。组织开展禁毒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旅游条例、城镇供水条例、畜牧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实施情况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执法检查。

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州立法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市州立法工作,推动市州人大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充实立法工作队伍,提高立法水平。加强省、市州人大立法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立法规划计划协调、跟踪指导、法规征求意见、法规报批等机制,加强立法业务培训,在立法选项、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等各环节为市州人大提供指导,保证立法质量。

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把就业、教育、文化、医疗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议题。深入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就业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服务保障,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开展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开展不动产登记等专题调研,维护城镇居民合法权益。以“绿色菜果茶、荆楚高品质”为主题,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以贯彻《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为重点,聚焦12个民族乡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助力民族乡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政治引领、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切实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坚持从大局出发提出意见建议,既当出题人,也主动参与答题,代表建议和会议审议质量明显提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2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350人次。委托原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走访回访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围绕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工作,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与安全保护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2件议案,相关专门委员会已经办理完毕,2件立法项目已纳入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629件。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省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效,确保“群众意见说了不白说、代表建议提了不白提”。坚持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强化跟踪督办,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313件次。扎实推进网上信访,认真开展信访信息分析,做好领导包案等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转变作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行路难、办证难等一批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提升履职水平,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发展

按照建成“两个机关”和“五个过硬“的要求,常委会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发挥整体效能,释放创新活力。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支持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督促常委会机关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先后组织8期培训班,培训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活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议事水平,有效克服人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7个暗访组,制作“代表行动”专题片,曝光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工作作风好转、工作效率提升。出台15条具体措施,注重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提高调查研究实效。严肃会纪会风,对极个别履职不积极的委员实行约谈。清理、修订常委会规章制度,制定新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先后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常委会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开展经验交流,指导各地先行试点示范带动,健全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和乡镇人大会议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乡镇人大工作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建设实现全省全覆盖。县乡人大工作更加务实更加规范更加有序,呈现出新气象新风貌。

加强宣传研究和联系交流。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势和我省的生动实践,增进全社会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坚持全面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切实做好常委会援藏援疆工作。加强同市州人大联系,形成整体合力。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接待13个国家和地方议会代表团来鄂访问,参加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深化同外国和地方议会的交流交往,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协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动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更好为改革发展服务上还有差距;在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上需要聚焦发力;在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方面与新形势还不相适应,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使人大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突出根本性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同志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和时代使命,进一步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念和信心。按照“四个善于”的要求,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全面抓好党的建设,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推进全省人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只要是党中央和省委交付的工作任务,都要不折不扣完成;只要是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事情,都要全心全力推进。

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权。紧紧围绕“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实施,把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眼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以良法促进善治、保障发展,按照统筹立改废释的要求,安排起草和审议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抓紧清理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法规,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法治支撑。作出相关决定,授权省政府及相关市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保障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成功举办。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践路径,紧紧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打造中部强大市场、推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工作、落实惠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深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推动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今年在市州落地、向县市延伸,建成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切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

把握新时代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人大工作进入新时代,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渠道,确保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建立执法检查整改问题清单和追责问责机制,坚决做到“不放水”“不缩水”,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拓展会议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联组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重大监督工作实行省市县整体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整合优化人大监督平台,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为履职行权提供有效支撑。

拓展制度化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落实“双联”制度,丰富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深入开展代表专题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运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加注重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分办精确度,着力推动解决问题,不能让代表“被满意”、群众“空欢喜”。紧扣补齐短板、促进落实、汇聚民心,继续开展“代表行动”,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人大工作富有生机、充满活力。

展现创造性作为,从严从实打造模范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纵深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和职能,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同市州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深化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力倡导“智圆行简、实心实政”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关于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已在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中作出具体安排。“一要点两计划”已印发各位代表,请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一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砥砺前行谱新篇,扬帆奋进正当时。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