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克强、王凌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 任命李昌明、周爱兵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 免去王晓军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任命娄健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免去其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喻德祥为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六、 免去关东旗的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