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魏开发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二、 任命李玉高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饶彬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邵远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五、 免去马树海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 免去王选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