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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民网   时间:2020-11-18 16:1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9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龙正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930.9亿元调整为5707亿元,调增776.1亿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调整省本级收入和上解收入,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省级收支缺口,安排部分重点支出,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二是为了保持提交省人大审议的预决算草案与上报中央的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将再融资一般债券纳入政府一般预算,完整反映政府债务收入。三是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年初按预计数编列,预算执行中一些项目发生变化据实调整。四是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要求,将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调整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五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省级决算,据实调整上年结转数额。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2.9亿元调整为117.9亿元,调减5亿元。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对应的法院诉讼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耕地开垦费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减少。需要说明的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期可比增长8%调整为增长1.5%左右。

2.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4368亿元调整为4563.7亿元,调增195.7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651.7亿元。主要是将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原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调增500.8亿元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增加我省原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支付45.6亿元;中央增加我省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92.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4.9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3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4.4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2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6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3亿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减500.8亿元。按照规定将属于共同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500.8亿元调整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三是上解收入调减34.5亿元。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市县按体制上解省级收入相应减少40亿元;税务机构改革后市县上划省级经费增加5.5亿元。

四是上年结余收入调减3.9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结转据实调减。

五是调入资金调减6.8亿元。主要是年初预计到期省级一般债券13亿元通过调入其他资金偿还,执行中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相应调减其他资金调入。

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90亿元。

其中:弥补省级收支缺口20亿元,增加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及市县减税降费财力补助40亿元,省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资本金)20亿元,省属高校预算拨款10亿元。此次动用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5亿元。

3.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由440亿元调整为1025.4亿元,调增585.4亿元。主要是2019年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930.9亿元调整为5707亿元,调增776.1亿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压减省本级一般性支出,调减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预算。二是年初按预计数将上年结转编入预算,决算办理完毕后,需要据实调整。三是机构改革后省直部门相关经费划转以及在预算执行中,有关部门和单位部分支出的预算级次和列支科目发生了调剂变化。四是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后,相应增加了省本级支出和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五是按照财政部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要求,将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六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了部分重大支出。七是为了保持提交省人大审议的预决算草案与上报中央的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将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纳入一般预算,完整反映政府债务支出。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33.4亿元调整为824.7亿元,调减8.7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15.9亿元。主要是税务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规定相关经费上划中央,调减本级支出。

二是公共安全支出调减11.9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结转据实调减。

三是教育支出调增14.3亿元,主要是增加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

四是科学技术支出调增4.7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1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在执行中调整为对市县补助后减少了本级支出。

六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7.5亿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调整变化,原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调整到本级支出。

七是卫生健康支出调增3.8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经费。

八是农林水支出调减5.9亿元。主要是预计

安排的农业担保公司注资资金、防汛抗旱资金等中央专项根据中央下达情况据实调减,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根据上年结转据实调减。

九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增1.1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以及年初安排的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在预算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十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减0.7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结转据实调减。

十一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0.7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十二是其他支出调减8.3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暂列本科目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支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等执行中按照具体用途转列对应科目。

十三是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亿元,主要是增加2019年省本级发行的一般债券应付利息。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4072.4亿元调整为4857.2亿元,调增784.8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增668.7亿元。主要是将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原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411.3亿元调增到一般性转移支付;根据中央补助增加情况,增加省对下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齢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等179.7亿元;统筹省级财力和中央补助,增加省对下财力性补助77.7亿元,其中:减税降费补助支出3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3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14.4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9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2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6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3亿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减411.3亿元。主要是将属于共同财政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411.3亿元调整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三是上解支出调增18.6亿元,主要是税务机构改革省税务经费基数上划中央。

四是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调减63.6亿元,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市县税收收入减少,省级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以及调入资金减少。

五是债务转贷支出调增572.4亿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赠转贷市县。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相应增加对省级和市县补助;二是按政策将政府性基金年底结转规模超过基金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出资金;三是年初按预计数将上年结转编入预算,决算办理完毕后据实调整。

(一)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258.5亿元调整为1278.9亿元,调增20.4亿元。其中:

1.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0.8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减少。

2. 转移性收入调增21.2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我省民航发展基金10.5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7.7亿元,以及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

(二)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258.5亿元调整为1278.9亿元,调增20.4亿元。其中:

1.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3亿元。主要是增加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支出。

2. 转移性支出调增17.4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转移支付后,相应增加对市县补助。

三、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企业职工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减少。二是2019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财政部、人社部核定我省2019年中央调剂金补助319.2亿元、上解中央调剂金199亿元。根据国家记账要求,在省本级反映收入和支出。

(一)省级社会保险费收入

省级社会保险费收入由1019.2亿元调整为

1518.8亿元,调增499.6亿元。其中: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恥收入调减19.5亿元,主要是单位费率降至16%后保险费收入相应减少。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3.6亿元,主要是单位费率降至16%后保险费收入相应减少。

3. 转移性收入调增522.7亿元,主要是中央调剂金下拨省级和市县上解省级的中央调剂金。

(二)省级社会保险费支出

省级社会保险费支出由1019.2亿元调整为1518.8亿元,调增499.6亿元。其中:

转移性支出调增499.6亿元,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上解下拨支出调增520.7亿元,主要是增加省级上解中央调剂金201.5亿元、省级下拨市县中央调剂金319.2亿元。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调减21.1亿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减少导致结余相应减少。

以上方案,提请审议。

附件:湖北省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