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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民网   时间:2020-11-17 17:2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湖北时的殷切嘱托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历史担当。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领会、深入调查研究、靠前部署指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明晰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生态环保职责,强化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推动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责任。优化完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把“绿色政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保护、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的意见》,引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强化政治引领,主动融入“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实际抓好《意见》落实。大力发展和培育壮大绿色、循环、低碳的新兴产业。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万金万亿技改工技改工程”,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进产业护江河绿色引擎工程,做好长江沿线化工和造纸企业的“关转搬“工作,细化、量化、实化2019年度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重点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加快推进我省24家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进程,目前已有6家通过国家验收。抓好宜都工业园区等22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压减钢铁、煤炭产能任务。碳配额二级市场累计成交量达到3.2亿吨,交易额74.3亿元,居全国首位。出台25条新旧动能转换意见,设立5亿元省级传统产业改造资金和30亿元引导基金,58项绿色发展省级重大事项全部启动,“四新经济”正在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深入开展“美丽中国“宣讲活动,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厚植绿色发展理念,绿色消费风尚逐步形成。

(三)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湖北的意见》精神,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主攻阵地,突出重点、系统施治,明确责任、分步实施,强化保障、推动落实。一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46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和44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报废高排放老旧机动车18.29万辆。建成标准化岸电泊位58个。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二是统筹抓好水质提升攻坚。采取“拆、堵、关、停、限、治、补”7项综合措施防治污染提升水质。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3.7万名河湖长巡河巡湖100多万人次。对全省跨界断面水质实现考核全覆盖。28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年度任务。禁养区内关搬畜禽养殖场(户)12784家,拆除127.54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取缔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全省农药、化肥施用量同比减少或持平。累计完成6318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详查,全面启动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公开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93家,在矿产开发集中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快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推进武汉市、宜昌市及5个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清废行动2018”386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9.2%。四是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1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3%。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147座。十堰市入选第二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鹤峰县、保康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科学防治水平

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2019年7月,召开了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厅局的工作责任、具体的推进措施,要求各厅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以案例实践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創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检察院、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汉环境损害赔偿、“两法衔接“作用,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坚持“三位一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抓整改,整体推进、系统管理,严格落实攻坚交账、整改销号制度,以钉钉子精神,对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点名湖北的问题,举一反三、重拳出击,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上半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1621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75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0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9起。开展了“武汉1+8城市圈PM2.5实时理监测,,“典型饮用水水源地雌激素水平调查及环境健康风险研究““集约化区域VOCs治理模式构建及示范研究“等科研课题研究。组织制订《湖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曜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能源结构调整还需进一步加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断面水质整体达标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予以推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的任务还较为繁重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更好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加快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破立并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积极融绿色低碳生态产业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推进能源、产业、交通、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开展柴油货车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污染源管控,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效保障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空气质量。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落实长江修复攻坚任务,提升一批良好断面、防控一批风险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断面。巩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农用地详查结果运用,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强对污染地块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突出抓好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三是坚定不移改革创新。完成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保法规标准体系。探索健全资源开发、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