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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9月9日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日下午召开会议,对肖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肖菊华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的免职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肖菊华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是因工作变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 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肖菊华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中共中央中委〔2019〕267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肖菊华同志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经验比较丰富,沟通协调能力比较强;考虑问题周到细致,讲究方式方法,抓工作有韧劲;勤勉敬业,作风务实;为人正派,谦和低调,相容性好;规矩意识强,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提请任命肖菊华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是因工作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廖旭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廖旭等3名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安高、吴乾辉2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免职的杨武力等64名同志,有61人因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到省监察委员会工作,2人因工作调动,1人到龄退休。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