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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民网   时间:2020-11-18 14:5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9月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工作,8月上旬,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省民政厅就社会救助工作赴宜昌市、黄冈市、仙桃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人大代表、救助对象、群众代表意见建议。8月中旬,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民政厅等9个省直相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社会各方面的主要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和反馈。9月9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民政厅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报告客观反映了全省社会救助情况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制度性安排,发挥着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托底性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通过调研发现,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社会救助数据信息共享有待加强。社会救助数据信息核对和动态管理存在盲区,基层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和精细化服务需要。二是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尚不同程度存在,“骗保”“骗救”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容错纠错机制还不健全。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待加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不足,市场机制作用发所充分,社会力量参与能力需要提升。为此,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各部门横向衔接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间的救助资源、动态化的救助需求和精细化的救助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实现数据信息全域覆盖、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优化经办流程,方便精准识别、认定救助对象和比对救助信息,切实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二、 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德治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纳入诚信记录,依法实施惩戒,有效震慑、遏制“骗保”“骗救”现象。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克服“宁漏勿错”的倾向,消除基层经办人员顾虑,激发其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要发挥民营企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持续加大邮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推动本土化、专业化社工机构发展壮大,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发挥志愿服务在传递社会关爱、促进诚信互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