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荆门市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由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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