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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2020年1月1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 王润涛
大会主席团:
1月15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审议时,在各代表团参加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大会秘书处文件与简报组工作人员到各代表团听会,收集整理审议意见建议。
审议中,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同志所作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2019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创新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工作卓有成效,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报告政治站位高,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在,提出建议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符合湖北人大工作实际,表示赞成报告。同时,对报告修改和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源头管理,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把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加快创新驱动发展、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高层建筑安全、老旧小区管理等方面立法。加大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加强对市州报批法规的审查把关,切实提高地方立法水平。
二、 有的代表提出,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重要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力度,着力解决重立法、轻实施问题;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省市县一体化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中小学生减负等热点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军民融合发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三、 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现场调研,实地推动解决问题;精准分办交办,避免出现“谁提谁办”建议现象;探索建立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提高代表培训的系统性,督促代表所在单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四、 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快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等法规,推动开发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强化各级人大整体联动,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人大工作合力。
五、 有的代表提出,要积极创建湖北人大工作品牌,打造人大工作升级版。加强宪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增强制度自信。
部分代表还提出一些文字修改意见。
上述意见,有的已经吸收在修改后的报告中,有的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有的将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落实,常委会正在拟定方案,认真研究处理和交办审议意见。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