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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0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2020年下半年全省主要经济指标逐月回升、逐季好转,加快实现全面恢复,成效好于预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并适应“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的生产生活方式。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大中小学如期全面开学。坚持以“外防输入”为重点,对入境人员实行“四个一律”,及时应对国内个别地方聚集性疫情,强化应急处置。建立了由政府、医疗机构和企业共同承担,省、市、县分级落实的重要医疗物资保障供应机制,做好秋冬疫情医疗物资保供准备。继续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疫情防控,统筹推进治愈患者康复、社会心理疏导等工作,妥善化解疫后综合症,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二)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实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共谋划公共卫生补短板重大项目2247个,估算总投资2545亿元,其中2020年预计完成投资830亿元。加快推动武汉、鄂西南(宜昌)、鄂西北(襄阳)、鄂东(黄冈)4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建设和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大力支持社区和村卫生室建设。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争取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25.35亿元,超正常年份约15亿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438亿元,其中358亿元集中安排用于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共支持公共卫生领域建设项目1012个。
二、全力以赴推进经济恢复增长
(一)抓好中央一揽子政策落实。以感恩之心落实党中央重大政治关怀,加强考核督办,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和受益面,确保108项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31条中已完成落实27条,跨年度持续推进4条。中央财政已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减收缺口合计670.52亿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80亿元,核定下拨湖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186.7亿元,同比增加了66.7亿元。中央下达湖北新增政府债务和抗疫特别国债额度达到2577亿元,较2019年提升了近一倍。72个央企助力湖北疫后发展累计投资达到124.02亿元。
(二)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头号工程,深入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初步统计,2020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7.1亿元,比2019年总争资额增长19%;发行企业债券367亿元,居全国第一位,比2019年增长63.1%。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四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进,407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长江存储128层三维闪存芯片量产,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华为长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等落户武汉。“4+2”高铁项目进展顺利,荆门至荆州高铁、襄阳至荆门高铁分别于2020年9月16日和11月21日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全年建成5G基站2.61万座。
(三)抓好市场循环畅通。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赶订单、拓市场、补损失。全省1.29万名领导干部累计走访企业1.97万家,累计解决具体问题1.73万个。持续打好精准助企组合拳,更大力度落实纾困惠企政策,2020年1—11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49亿元。更大力度稳链补链强链,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多数行业稳步转好,市场主体活跃度不断提升,市场空间不断拓展。2020年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连续8个月在扩张区运行;2020年1—11月全省进出口总额3916.3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国8.3个百分点。
(四)抓好消费潜力激发。狠抓“提振消费30条”“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等政策落实落地,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传统业态加快恢复。加快建设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更大力度建设商贸流通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新型消费基础设施,推动直播带货、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2020年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93.9%。开展“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成效显著,“十一”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黄鹤楼成为全国最受欢迎景点之一,武汉跻身全国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出行人数城市“双前十”,截至2020年12月27日,全省参加活动的390家A级旅游景区,累计接待全国各地游客7302.1万人次,拉动消费作用明显。
(五)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落地见效。深化“放管服”改革,2020年再取消、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30项,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33项。全省企业开办“210”服务目标(2个环节、1天时间、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公章)全面实现。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三个维度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细化,着力提升和完善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兜牢底线强化民生保障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克服疫情和洪灾影响,坚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动摇。全省5.8万剩余贫困人口预计将如期全部实现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快补短板增弱项,2020年省市县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168.53亿元。持续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产品销售,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累计204.8万人,比2019年增长7.8%;全省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3万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58.12亿元,建成光伏扶贫电站5646座,带动93.96%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增收。
(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实施“稳岗行动”“我选湖北”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2020年1—11月城镇新增就业65.1万人,预计全年超过7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逐季下降,由2020年二季度末的8.5%,降至2020年三季度末的6.4%。预计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下降4%左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持平略减。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实施临时救助29.1万人次。加强猪肉、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保供稳价,确保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2020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
(三)全力完成防汛救灾任务。面对“入梅早、梅雨大,洪水急、来势猛,水位高、时间长”的严峻汛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巡查防守、检查督导、山洪防御“五个强化”,通过拦洪错峰、抽水排涝、撇洪分流等各种措施,调度清江梯级应对上游恩施站近50年一遇洪水,确保大江大河大湖大库安全度汛。谋划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引调水及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排灌工程续建改造、农村供水等四大水利补短板工程,涉及水利项目127个、总投资1731亿元,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夯实。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2021年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济全面恢复的道路仍然艰难。一是市场需求仍显疲弱,疫情导致居民实际收入增长放缓,消费短期内难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企业投资意愿不强,政府投资受到资金不足等制约。二是企业经营仍然困难。2020年绝大部分行业、企业的收入预计难以达到2019年水平,不少行业企业2021年仍将处于疫后恢复期。三是风险应对压力仍大。2021年地方税收预计只能恢复到2019年的90%左右,财政“三保”压力较大;就业需求仍将处于历史高位,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延后暴露,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仍面临“卡脖子”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