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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1-1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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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根据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月6日,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举措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