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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2-07 16: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  王润涛

大会主席团:

1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审议时,在各代表团参加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大会秘书处文件与简报组工作人员到各代表团听会,收集整理审议意见。

审议中,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所作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2020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助推疫情防控、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省域治理现代化,为全省夺取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彰显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报告实事求是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客观反映大战大考中的担当作为,认真查找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立足新发展阶段提出2021年工作安排,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一个旗帜鲜明讲政治、紧扣大局敢担当、守正创新求实效的报告。大家表示赞成。同时,对报告修改和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从立法的选题、立项、审议等方面,多听取民意民声,多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立法为民。加强立法把关,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围绕推动消费升级、加强应急管理、数字经济、促进县域经济等开展立法调研,加快立法步伐。加大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水平。

二、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采取联合检查、交叉视察、代表约见等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刚性。加强解决医疗痛点难点等方面专题调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生态环保、校园安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工作监督。推动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加强跟踪监督,做好审议意见“下半篇文章”。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有机结合、有效贯通,提高监督实效。

三、有的代表提出,进一步落实好“双联”制度,架好连心桥。丰富闭会期间的活动,完善活动载体,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实行五级代表联合开展小组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建立专业代表小组。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坚决杜绝建议“公文旅行”后又回到“原点”的现象,切实提高建议解决率。专门制定代表能力培训提升计划,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支持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四、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强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推动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加强对专工委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功能区人大工作,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五、有的代表提出,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探索立法、监督工作新机制,采取积分制考核、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加快智慧人大建设,提升全省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深入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部分代表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文字修改建议。

根据上述意见,常委会工作机构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要点三计划”进行了文字修改和充实完善。常委会工作机构正在拟定方案,认真研究处理和交办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我们将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落实。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