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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2-07 11:02   [收藏] [打印] [关闭]

现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应勇书记和晓东省长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勇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谋划,2020年4月20日,亲自主持召开省委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会议,到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调研,听取专家、企业家、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和基层的意见建议,作出了系列重要讲话,为编制好规划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晓东省长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编制提出了要求、加强了指导。楚平常务副省长担任规划纲要起草组长,主持《规划纲要》起草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框架,部署起草任务,审定规划文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立6个调研组深入到市州、省直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综合调研报告和6个专题报告,为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指导。省政协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十四五”发展重大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若干高质量的建议和调研报告,为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政府各位副省长围绕专项规划编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调研,针对各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力地推进了规划编制的顺利开展。

编制工作先后经过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规划起草、征求意见、规划报审等五个阶段,形成了《规划纲要》(草案)。

一是重大问题研究阶段。坚持把重大问题研究贯穿始终。按照省政府部署,2019年省发改委启动了规划编制前期研究,会同省直部门对35个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开展研究,起草了“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省发改委围绕应勇书记在第五次财经委会议提出的“八问”和晓东省长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上提出的“四个把握、五个强化”开展专题研究,就战略定位、区域协调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绿色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形成了17个专题研究报告,向省委作了专题汇报。组织对“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分析短板弱项。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阶段。坚持把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贯穿始终。应勇书记、晓东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专家座谈会,赴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进行深入调研,听取意见。省发改委围绕谋划全省发展战略,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王一鸣、范恒山等知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向省人大、省政协专题汇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89条,并进行逐条研究。省发改委全体党组成员集体在武汉、襄阳、宜昌召开发改部门片区座谈会议,听取地方意见。联合省委政研室赴浙江、上海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多次组织召开省直部门、企业家和有关研究机构座谈会,共同谋划制造业、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领域发展思路和重大项目。在湖北卫视开办《我的湖北1314》电视节目,宣传“十三五”成就,听取社会关于“十四五”的意见。先后两次在湖北卫视、湖北日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开设“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专栏,听民意、汇民智,征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1500余条。安排专人收集整理专家建议、地方诉求、社会期盼,形成“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库,实行清单化管理。

三是规划纲要起草阶段。坚持把对标对表中央《建议》、省委《建议》贯穿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省直各成员单位大力配合规划起草工作,加强衔接沟通,反复修改相关章节。省发改委召开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十余次,研究《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成立起草专班集中起草,逐章逐节逐句讨论修改。起草过程中,始终保持与国家“十四五”规划动态衔接,充分体现国家的各项要求,争取更多湖北元素纳入国家规划盘子、项目袋子;积极参与省委《建议》起草,加强与省委《建议》的全方位对接,充分体现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省级专项规划和市州规划编制,充分吸纳省级专项规划和市州规划的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前期工作成果,充分反映省人大、省政协、省直相关部门以及我委的重大研究成果和所征集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兄弟省份联系,充分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指标测算,力求所提目标科学精准。组织省直单位、市州积极谋划“三个重大”,“十四五”项目库入库项目5.6万个,收集梳理重大政策118条,重大改革事项136件。

四是征求意见阶段。坚持把加强各方衔接贯穿始终。去年10月《规划纲要》(初稿)形成后,召开4场部门专题对接会、3场市州发改委和省直部门征求意见会。2020年12月《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20年12月18日,省政府发文正式征求省直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意见,共收到476条意见,大部分意见吸纳或相应体现。2021年1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省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规划纲要》,共收集意见建议170条。省发改委对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并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了衔接,按照能吸纳尽量吸纳的原则,对《规划纲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70条意见建议中,48条意见已充分吸纳;31条意见进行了相应体现;33条意见拟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中体现及落实。未采纳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与中央、省委《建议》表述不一致,或与国家、省已出台的文件要求不符;二是涉及国家部委事权,省级层面无法决定;三是经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认为还不够成熟,暂时不宜采纳;四是限于文字篇幅,细节事项难以一一列举。意见采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并以书面说明的形式反馈给了各市州发改委,委托市州发改委上门与各市州的省人大代表主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是规划纲要报审阶段。坚持把落实要求贯彻始终。2020年12月28日,应勇书记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审议《规划纲要》。应勇书记强调要与中央《建议》对标对表,落实好省委《建议》明确的发展目标定位、发展布局、发展动力等要求,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加强规划统筹衔接,真正使《规划纲要》成为省委《建议》的施工图,专项规划成为《规划纲要》的作业图。晓东省长要求,站位上要更加对标,重大提法要准确;指标上要更加精准,不过多不过高;支撑上更加细化,“三个重大”要细要实、可操作。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发改委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有关指标又进行了对接和测算,对一些具体建议又进行了吸纳和修改。2020年12月29日,晓东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2021年1月6日,王建鸣副主任主持召开省人大财经委会议,1月15日,应勇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分别研究审议通过了《规划纲要》。经与国家“十四五”规划进行衔接,国家发改委认为《规划纲要》总体符合中央建议精神,我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体现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围绕深入贯彻国家重大战略提出了具体衔接意见。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衔接意见,修改形成了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的《规划纲要》(草案)。

二、《规划纲要》的起草原则

坚持《规划纲要》是细化落实省委《建议》施工图的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注重把握好四个原则。

一是立足两个视野。立足全国大局和湖北省情两个视野。切实把握“三个没有改变”重大判断,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继承创新,系统回答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湖北在哪里”“湖北怎么干”。

二是坚持两个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接续推进,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战略定位,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既从总体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是落实两级部署。坚持贯彻中央精神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中。全面贯彻应勇书记、晓东省长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

四是做好两个协调。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协调,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注重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约束力和可操作、能检查、易评估,在每项任务中都提出了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既着眼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尽可能覆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任务和工作,又突出影响全局性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提出务实有效的举措。

三、《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框架

《规划纲要》以章、节形式展开,分三大板块17章60节,设置了19个专栏、113个重大工程,共约7.4万字。其中:第一板块为总论,由第一章构成,主要阐述“十三五”发展成就、新发展阶段的机遇和挑战、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为分论,由第二章到第十六章构成,总体上按照新发展理念的内涵来组织,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第三板块为实施保障,由第十七章构成,主要阐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规划纲要》所有章节与省委《建议》全面对接,省委《建议》的每一个部分均落实到《规划纲要》的每个章节中。为体现顺应数字时代,《规划纲要》将省委《建议》“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部分中的建设数字湖北单独成章。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规划纲要》将省委《建议》中“全力做好民生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分成三章详细阐述。

(二)关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规划纲要》提出的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原则与省委《建议》保持一致,“十四五”发展目标在省委《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设置了5类20项主要指标。相比“十三五”规划,20项主要指标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城镇调查失业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6项指标为新增指标。主要指标的安排原则:一是指标设置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体现国家要求,不层层加码,确保可以完成、留有余地;二是经济发展类指标积极适度,相互匹配;三是民生类指标切实可行,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生态环境类指标科学慎重,积极对接国家部委,争取发展空间,按国家下达任务设置目标值;五是安全保障类指标严格缜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十四五”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按6.5%安排。“十三五”前四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8%,比全国平均水平(6.5%)高1.3个百分点。预计2021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后四年进入正常发展态势,年均增长6%以上,五年年均增速可达到6.8%,在未来五年实际工作中,年度目标可以更加积极进取。按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34万亿元为基数测算,到2025年,考虑价格上涨因素(年均上涨2%),当年价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将达到6.57万亿元,可以确保完成6万亿元目标。

(三)关于主要任务

《规划纲要》聚焦提升“建成支点”的功能、提高“走在前列”的能级、开启“谱写新篇”的征程,突出培育“五新”,明确了1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1.壮大新动能。把坚定不移打“创新牌”、走“开放路”、吃“改革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提高经济外向度,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2.构建新体系。把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重点打造“光芯屏端网”、新一代汽车、大健康、现代化工等四大万亿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提升、技改提能、企业培育、质量品牌建设五大工程,推动制造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实施倍增计划,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提升,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新引擎。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畅通经济循环的基础能力、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数字牵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加快推进数字湖北建设,全力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

3.优化新布局。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内贸、外贸协调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辐射引领作用,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推动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4.夯实新支撑。注重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城市和农村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美好家园。坚持以优化提升、协同联动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基础设施对区域开发格局、城镇化布局、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5.提升新能力。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努力实现金山银山“价值”,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为人民服务能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繁荣兴盛荆楚文化,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依法治省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关于实施保障

《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形成“一个坚持”“三个重大”的支撑体系。“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三个重大”即突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的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省级发展规划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四五”规划是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省级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省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其中,《规划纲要》根据中央《建议》、省委《建议》编制,更注重强调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突出战略性和方向性。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围绕《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具体工作,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县级规划在加强与上级规划衔接的基础上,负责相关任务在各地的具体落实,按照地方事权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宝贵意见建议,是群众呼声、基层实际和人民期盼的体现和反映,对编制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对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在《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中充分体现和落实,努力编制出符合湖北实际、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规划。